中選會外觀。李政龍攝
針對民眾提出的「反皮草」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今(6/12)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後認為,該案是否符合《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仍有部分爭點待釐清,因此決議舉行聽證會,以進一步確認提案內容及相關適法性問題。
中選會表示,民眾於115年4月15日檢具公民投票案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正本、影本各1份,向中選會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應禁止進口、生產、銷售以皮草為主要目的,所捕獵或飼養的動物之皮毛原料及其製品(如兔毛、貂皮、狐狸皮毛等),但台灣常食用肉類副產品所取得之皮草、主管機關規定之例外項目不在此限?」
中選會統計,該案提案人共計2598人,已達《公民投票法》規定的提案門檻1955人以上。此外,所提主文及理由書字數,以及提案人名冊的填寫與裝訂方式,也均符合《公民投票法》第9條第1項、第2項及第5項規定。
不過,中選會指出,委員會審議後認為,本案是否符合《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仍有部分爭點需要進一步釐清,因此認定有舉行聽證會的必要,以作為後續審查依據。
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若經審核發現提案非屬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違反相關規定、提案內容無法了解其真意,或有其他法定情形時,應敘明理由通知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且以一次為限;若逾期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將予以駁回。
此外,依據同法第10條第4項規定,主管機關若依規定要求補正,應先舉行聽證會,藉由公開程序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補正。
中選會表示,本次委員會議審議結果即認為有舉行聽證的必要,後續將透過聽證程序釐清相關爭點,再依法辦理後續審查作業。至於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最新進度,民眾可至中選會網站「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