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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防範毒駕!政院拍板依托咪酯改列一級毒品 製運販最高可處死刑

    2026-06-04 12:27 / 作者 李佳穎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院會中討論的「毒品及毒駕防制專題」裁示。資料照
    毒駕案件甚囂塵上,行政院今(6/4)召開院會,拍板3大面向、5大修法與14項具體作為,將「依托米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使其製造、運輸、販賣之最高刑度可處死刑,持有電子煙的元件,除了依法沒入,也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卓榮泰裁示,從「源頭遏阻」、「強化查緝」以及「重罰毒駕」3大面向提出了14項具體作為,在「源頭遏阻」方面共有5項措施,首先是將「依托米酯」(Etomidate)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的最高刑度可處死刑,法務部最快將於6月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同時也將增訂製造、運輸、販賣、供應電子煙者的刑事責任。

    源頭管理 衛福部修法持有電子煙「可罰3至10萬」
    第三是對持有電子煙者納入行政法規範並增訂沒入規定,衛福部將修正《菸害防制法》,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第四為增加網路社群電子煙廣告的屏蔽措施,違者加重罰則,並由數位部加強源頭管理;第五則是加強國際緝毒合作,由最高檢署統合六大緝毒系統,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及溯源偵辦工作。

    在「強化查緝」方面包含3項措施,第一是立即研議將唾液篩檢入法並加大檢驗量能,由法務部與衛福部加速檢驗實效以有效阻絕不法;第二是強化校園毒品防治工作,請教育部落實「辨識風險、阻斷來源、即時處置及精準輔導」四個做法,並以快篩輔助現行的尿篩方式,防止電子煙與毒品進入校園;第三則是加強邊境扣押電子煙,由財政部嚴密查緝並立即移送裁處。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沈靜芬表示,參考國際管理機制後,規劃採「使用者行政罰、供應鏈行為刑罰化」的分級處罰架構,不管是製造或者是輸入就會納入刑罰化,希望避免源頭、製造流入市面;下游的館告、使用部分都是維持行政法,但將研議提高罰則,希望藉由優化《菸害防制法》,阻斷不法物品市面流通,避免民眾取得。

    毒駕致死擬終身吊銷駕照 唾液快篩研議入法
    最後在「重罰毒駕」方面則有6項措施,首先是就毒駕行為全面提高法定刑度,由法務部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其次,毒駕者將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照,若致人重傷、死亡或二次累犯者則終身吊銷駕照;第三,毒駕累犯罰鍰加收9萬元並按次累計,第3次毒駕罰鍰無上限;第四則是課予同車乘客6000元至1萬5000元的罰鍰責任。

    第五,在吊銷駕照期間若有無照駕駛或無照毒駕行為將加重處罰;第六,對於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是誰一律沒入。卓榮泰強調,政府將以「毒駕零容忍」的態度嚴厲執法,涉及的5項以上法令修正請各部會以最快速度完成法制化,落實相關配套,實現無毒家園、無毒校園及安全健康的台灣。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補充,毒駕、毒駕致死或致重傷、毒駕累犯致死或致重傷者,全面提高刑度,且毒駕受刑人將嚴格化假釋門檻;且為了防止動力交通工具的所有權人任意將車輛交付給飲酒或毒駕者使用,規範義務沒收責任,不問車輛屬於何人所有,毒駕的車輛一律沒收,並將研議唾液檢驗的入法可行性,以期可以加速毒駕犯罪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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