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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禮詩讚「祖國強大」 陸委會擬用這條辦:恐涉與中共黨政軍合作行為

    2026-04-30 17:55 / 作者 李佳穎
    退役艦長呂禮詩到中國艦艇上大讚解放軍,引發台灣網友憤怒。翻攝林智群臉書
    台灣退役海軍少校艦長呂禮詩近期受邀參觀中共「烏魯木齊艦」與「濰坊艦」,並表示「祖國強大了,台灣就更安全了。」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指出,呂禮詩的行為可能涉及與中共黨政軍的合作行為,可透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處罰。

    呂禮詩多次受邀前往中共軍武展覽與活動,並發表「祖國強大」、「我們中國有多強」等言論,在台灣引發爭議。陸委會曾回應,相關人士一再利用解放軍活動挑釁台灣民主底線,政府將研究是否違法。

    梁文傑今(4/30)日於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首先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僅規範「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因此無法懲罰少校退役的呂禮詩。

    不過,陸委會已於去(2025)年底提出修法,將原本只規範「少將」以上的對象,進一步擴及「少校」且領有月退俸者,但是修法草案目前仍卡在立法院,尚未付委審查,希望可以獲得朝野支持,能針對相關行為進行懲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台灣人民、法人或團體,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黨、政、軍機構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梁文傑也提到,剝奪退休俸的修法仍是未盡之業,但他的行為已不只是單純的言論自由,而有構成合作行為之虞。

    梁文傑指出,呂禮詩因曾擔任海軍艦長,具有宣傳利用價值,才會受邀前往中國參加活動,「而且邀訪的前提是參觀過後要發表『祖國很強大』、『台灣擋不住』等言論,調子都是配合對方宣傳,」很可能已經構成合作行為,將會同相關單位共同調查。

    媒體詢問是否已經掌握配合中共發表特定言論的事證,梁文傑回應,相關單位握有旁證,但詳細內容將在調查過程中要求當事人說明,且若有對價關係,就不只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切都將在調查過程中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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