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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營女黨工遭性騷!蔡沐霖吃案竟還「摔黨綱」 一審重判1年2月理由曝光

    2026-04-24 20:24 / 作者 謝亞庭
    民進黨青年部前主任蔡沐霖不甩女黨工遭性騷,還以言語羞辱、摔黨綱方式霸凌受害者,一審遭重判1年2月。翻攝蔡沐霖臉書
    民進黨青年部2023年間爆出黨員性騷案件,前主任蔡沐霖不僅涉嫌隱匿吃案,還反過來檢討受害的陳姓女黨工,怪罪「妳給人家燒到龜覽趴火」,更祭出調職、資遣等選項,逼迫女黨工向加害者道歉,事後挨告。台北地院今天依強制罪重判蔡沐霖1年2月,合議庭痛斥,蔡男身居政黨部門高位,不僅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或黨內程序處理,反而以言語羞辱、摔黨綱、資遣等方式霸凌、逼迫受害者,且至今仍未認罪,甚至以「被害人」自居,顯然毫無悔意。可上訴。

    北院合議庭認為,蔡沐霖身為政黨部門主管,對於下屬具有實質的人事考核及職務分配權限,然而,當陳女反應遭受男同事不當的肢體接觸與騷擾時,蔡男不僅未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及黨內性騷申訴、懲戒處理辦法規定,對本案進行糾正及補救,反而運用權力關係,在辦公室及會議等場合,以言語羞辱、摔擲黨綱、當眾飆罵三字經等高壓手段,對陳女進行人格凌遲,形同職場罷凌。

    合議庭痛批,蔡沐霖將性騷擾及後續求助之舉歸咎於陳女,提出調職、資遣或向加害者道歉的三選一處置,形成足以壓制陳女意思決定的強暴及脅迫情勢,導致陳女為了保住工作,被迫道歉。

    合議庭指出,蔡沐霖在審理期間雖辯稱,僅是要求雙方「溝通」而非「道歉」,且主張他的處置方式,是為了解決陳女的差勤問題,但綜合錄音內容佐證、證人證詞來看,蔡男說詞並不足以採信。

    合議庭審酌,蔡沐霖身居高位,理應知道青年部核心價值是保護年輕人與推動性平,卻怠於公允處置衝突,反而將「霸凌」作為鞏固權力秩序的工具,並無視陳女長久以來因本案所受的精神痛苦,即便有自首減刑的適用,但考量蔡男事後矢囗否認、倒果為因,且迄今仍以「被害人」自居,毫無悔意,對於法治秩序、性別平權價值均造成負面衝擊,因此量處1年2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民進黨女黨工控訴遭同為青年部同事陳右豪(圖)性騷,向主任蔡沐霖傾訴卻遭吃案。資料照。FB@謝克洋

    全案源於2023年6月間,台灣政壇MeToo風暴延燒,民進黨青年部1名陳姓女黨工在臉書發表近3000字長文,指控前青年部同事陳右豪對她有意追求,卻對她有肢體上的性騷擾。然而,時任青年部主任蔡沐霖由於相當看重陳男,不僅沒有積極處理,試圖隱蔽性平事件,還對她職場霸凌,逼迫她向陳男道歉,最終她選擇離職。

    回憶2人種種惡行,陳女指出,她起初與陳男相處得不錯,待2人熟識後,男方卻接連出現對她摟腰、摸屁股、玩頭髮、偷親臉頰等舉動,且即便經她明確拒絕,陳男也未有收斂,因而決定向蔡沐霖申訴。沒想到,蔡男竟反過來檢討她,噁稱「不是啊!妳給人家燒到整懶趴火,還關門說要保持距離,誰不把這個門撞開」、「雄性動物追求異性不成,總會被傷自尊嘛,妳要多體諒」。

    陳女不甘受辱,事後對蔡男提告;事件爆發後,男方則是主動向司法機關自首,到案後雖曾坦承要求陳女道歉,但後續卻又全盤否認。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相關事證明確,依《刑法》強制罪起訴蔡男。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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