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資料照片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釀災,花蓮縣府昨行文行政院,建議中央取消「垂直避難」,未來疏散撤離時由中央成立前進協調所,統籌擬定與執行撤離計畫。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0/14)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表示,委員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不能責任往中央推,難道就沒有責任嗎,卓指出,「我覺得這個是在垂直避難,是委員跟花蓮縣政府自己在垂直避難,往中央推、往鄉鎮市區公所推,這非常不值得」。
卓揆說,我們就事論事、就法論法,依照《災害防救法》裡面的條文可以清楚看得出來,《災害防救法》第8條,昨天傅委員在質詢時候要官員將法念一次,第8條寫著,直轄市縣市政府要設立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的事項第1項就是核定各直轄市縣市地區的災害防救計畫,所以災害防救相關的計畫,都是由地方來核定。
他指出,在《災害防救法》第24條清楚寫到,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這是24條的第1項,從這個法律的規定,清清楚楚的計畫擬定是縣市政府,地方政府撤離安置的執行是縣市鄉鎮區政府,這個都沒有錯,法條就是這麼清楚而明白的,花蓮前進協調所那麼多天都非常有秩序、有效率,但昨天發生花蓮縣政府提出一個不核定的疏散計畫,不採取所謂的垂直避難,這個造成跟法律相關規定相違背之處。
卓揆強調,希望委員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在9月23日後全國人民看的清楚,責任一直往中央推,但是中央沒有卸責,全力協調各種人力、物力、資源進到災區協調防救災,法律責任要清楚,所以委員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不能責任要往中央推,而且現在又往鄉鎮市公所去推,他自己中間難道就沒有責任嗎?「我覺得這個是在垂直避難,是委員跟花蓮縣政府自己在垂直避難,往中央推、往鄉鎮市區推,這非常不值得」。
卓揆表示,前幾個月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當中,花蓮縣政府利用各種算法,在未來自己多了那麼多的錢,如果我們看到這種現象值得嗎?應該嗎?可以嗎?這是我們對花蓮縣政府在這次的表現上嚴重的質疑,但希望復原工作還正開始,災害的搶救還沒有完全結束,不要再推責任,責任承擔下來,中央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基層的鄉鎮區公所也好,共同把責任承擔起來,災民才會看到希望,互相推責任不僅不會為自己卸責,會讓人民感到非常非常無奈,這一點希望中央地方還是持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