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無法就任立委?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就職1年內須放棄外國國籍。楊文琪攝
民眾黨決議維持兩年條款,若無意外,不分區立委排名第15的中配李貞秀明年1月將就任成為首位中配立委。內政部長劉世芳今(8/11)受訪時表示,依照《國籍法》第20條第4款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就任本條所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該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她提醒,不管是立法院諸位同仁,就是依據《國籍法》第20條第4款的規定,希望在就職日1年內可以放棄其他外國國籍。
劉世芳進一步說明,《國籍法》第20條第4款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行政區劃法》草案,劉世芳出席進行說明,媒體詢問李貞秀就任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問題,陸配要如何放棄國籍? 對此劉世芳說,需要申請,中國也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那就從中國政府的規定。
媒體再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是一個國家嗎?劉世芳回應,不管是從《憲法》增修條文或是從歷屆總統的講話,都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的角色上面,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那如果是這樣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效力的文件,不管是海基、海協或者是兩岸之間的往來,它就是一個官方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