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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能你不能?容積弊案燒到亞灣2.0 市府深夜反擊林欽榮再發聲

    2025-05-16 10:38 / 作者 施書瑜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受訪。施書瑜攝
    北院於昨日再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前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出庭作證。柯文哲臉書則發文質疑「綠能,你不能;陳其邁可以,柯文哲不行」,痛批高雄亞灣2.0的容獎只能給5%,但高雄給足4倍達20%,高市府深夜駁斥此言。林欽榮今(5/16)再發聲強調兩案天差地別、高雄依法授權。

    台北地院於15日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昔日下屬、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則以證人身分出庭,事後柯文哲臉書則發文,痛批高雄亞灣2.0專案原本僅可給予5%的容積獎勵,卻被高市府提高至20%,質疑「綠能政策,柯文哲不可行,陳其邁卻可以」,高市府則在深夜駁斥表示,京華城案純屬私人財團一宗土地利益,對政黨人士混淆視聽,將國家核定重大建設類比調查中弊案,予以嚴正譴責,林欽榮今天也親上火線說明。

    林欽榮強調,亞灣2.0計畫範圍皆為國有及公有土地,自91年已公告為都市更新範圍。為發揮公有土地的最大效益,該計畫依都市計畫法進行變更,並給予符合條件的產業投資最高20%的容積獎勵。

    林欽榮進一步指出,京華城案屬私人財團的土地利益,沒有法律授權、列為都市更新地區,完全是自創容積違法使用都更獎勵,現遭司法調查,跟亞灣2.0截然不同。

    林欽榮說明,亞灣2.0是行政院於112年5月11日核定的重大經建計畫,市府依都市計畫法提出細部變更,並於112年4月17日和113年1月10日公告實施;相比之下,京華城案因自創容積而遭監察院糾舉,兩者是天差地別、截然不同。

    都發局表示,亞灣2.0範圍為43.54公頃的國有及公有土地,自91年已公告為都市更新區。該計畫於112年5月11日獲行政院核定,市府依據都市計畫法辦理變更,旨在鼓勵產業投資,提供高達20%的容積獎勵。相比之下,京華城案屬私人財團,並未在都市更新區內,卻違法適用都更獎勵,正接受司法調查。都發局對於政黨人士的錯誤比較表示嚴正譴責,強調亞灣2.0計畫符合合法程式,並持有明確的落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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