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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義遺址時間、名稱定義朝野歧異大 相關條例將保留再議

    2025-01-09 13:27 / 作者 胡家銘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不義保存遺址條例」草案。 胡家銘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9)逐條審查行政院提出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但朝野立委對於條例中定義的威權統治時期,界定在1945年至1992年間,互有爭論,過程一度火爆。國民黨立委鄭添財、無黨籍高金素梅強調應追溯至日治及清領時期;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張雅琳、郭昱晴等人則堅持行政院版,指國家暴力和檢討過去的殖民政權是兩回事,須分開處理。由於朝野皆有歧見,相關條例將被保留再議。

    林宜瑾一開始就發言表示,「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討論,是針對中華民國的國家威權統治檢討,國家暴力與清代和日本的殖民政權是兩回事,應分開討論;再者,每一個時期都有其獨特性,不同形式暴力的形式的檢討與療癒的方式更不相同,若大雜燴式、不明究理地將各時期的人權侵害一併納入條例,不但對歷史極度不負責,也破壞轉型正義工作的推進。

    鄭添財及高金素梅隨即反駁,台灣原住民族在台灣土地上所受到任何一個統治者的侵害,都該被正視而不是被切割。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 胡家銘攝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 胡家銘攝


    郭昱晴表示,所謂「不義遺址」是定義在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她指出,1947年3月8日,國民黨軍隊登陸基隆港對台灣人「無差別掃射」,造成基隆港死屍一片;白色恐怖時期,只要參加讀書會的知識分子提到「二二八」,就如同今日在中國提到「六四天安門」一樣,就會面臨政府的威脅與迫害。

    話講到一半,鄭天財卻突大吼打斷發言。郭昱晴並反問,國民黨是心虛不敢面對當年殺害台灣人的記憶嗎?她呼籲,希望國民黨不要過度擴張,模糊焦點到日治時代。如果要把過去所有的歷史事件全部拉進來處理,應該要用另外的法律來處理,而不是在今日的審查模糊焦點。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 郭昱晴國會辦公室提供


    除了時間的界定有異議,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和民進黨立委黃捷,提議更名為「人權紀念場址」,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也認為「不義」定義不夠精確。葛如鈞並質疑,倘若這些曾經發生人權迫害的地點叫作「不義遺址」,那麼「挺戒嚴」的言論,「是否可以直接稱為是『不義言論』?」

    郭昱晴發言時則解釋,1945年國民黨來到台灣進行威權統治時,有明確事證侵害人權的地點,包含刑求、審判、行刑的地方被定義為「不義遺址」(Injustice),這是世界上通用的名詞。

    文化部長李遠則回應,相信現在台灣如果辦投票,挺戒嚴的人一定非常少,因此「挺戒嚴的言論」說出來可說是沒有意義,不需要再去賦予一個「不義言論」的名稱。他直言,今天大家在這裡討論,就是一個很進步的觀念,重新再反省台灣關於被迫害的歷史,但不希望這樣的談話變成互揭瘡疤,又掀起大家的仇恨,希望大家討論時都能不帶任何的仇恨或控訴。

    文化部長李遠。 胡家銘攝


    因關於「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名稱和時間點定義,朝野無法達成共識,民進黨立委吳沛憶遂建議,再開公聽會以凝聚共識,獲在場國民黨立委附和,因此該條文保留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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