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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賓簽署2法案、中國命名64南海島礁 外交部:不影響我主權

    2024-11-12 15:59 / 作者 李佳穎
    菲律賓1999年刻意在仁愛礁擱淺的登陸艦馬德雷山號,圖為2014年3月29日。路透社
    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Romualdez Marcos Jr., PBBM)於11月8日簽署「菲律賓海域法案」及「菲律賓群島海道法案」,中國也公布64個部分南海島礁中文名稱及座標。對此,外交部回應,這些舉措都不影響南海諸島係屬中華民國領土的事實,將堅定捍衛在南海的領土主權與權利。

    小馬可仕於11月8日簽署《菲律賓海洋區域法案》(Philippine Maritime Zones Act)及《菲律賓群島海道法案》(Philippine Archipelagic Sea Lanes Act),而中國同日公布黃岩島的領海基線,並以「中國南海部分島礁標準名稱」公告64個島礁名稱及座標。

    外交部回應,中華民國政府鄭重表示,菲律賓上述兩項國內法案、中國劃設黃岩島領海基線,以及命名部分南海島礁等舉措,都不影響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的事實。外交部強調,我國領土主權不容挑戰,將堅定捍衛我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及相關海域的權利。

    外交部指出,依據行政院的相關公告,我國對於南海諸島領土主權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絕不因任何國家的片面主張而有所改變。

    對於菲律賓及中國升高南海爭端情勢,以致損及區域和平與穩定,外交部表示嚴正關切,並呼籲相關各方保持克制,持續透過多邊對話與爭端解決機制,和平處理南海議題,我國也應以平等地位獲納入相關多邊對話與爭端解決機制。

    外交部重申,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我國支持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堅持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平解決爭端,台灣應納入相關多邊對話與爭端解決機制。

    外交部強調,我國秉持「四點原則」及「五項做法」,願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與相關國家共同維護及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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