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備詢。廖瑞祥攝
《國土計畫法》力拚明年4月上路,但朝野反彈大,藍綠立委皆提案修法延後上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7)天邀請各縣市政府代表參與初步審查,包括台中、南投、桃園等地方政府代表皆反映子法尚未完備。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尊重立委提議延後上路,但她會持續溝通,希望國土法如期上路;農業部長陳駿季則強調,農業發展地區不會增加農業使用管制與犧牲農民權益,農業設施容許規定之興建總面積、興建高度仍維持,沒有限縮的問題。
內政委員會今天早上邀請各縣市政府代表參與《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初步審查,劉世芳在報告時表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已有14個地方政府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連江、金門、花蓮、新竹市等4個縣市已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她說明,《國土計畫法》之子法共有23項,目前已發布15項,其中外界最關切的「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已經在內政部法規會完成審議,其他子法正辦理法制作業,將在今年底前陸續完成。
對於土地使用違規查處及檢舉獎勵,劉世芳強調,檢舉獎金是為了促使地方政府加強稽查違規,考量內政部近年推動衛星監測已達立法目的,而且配合每年補助地方政府查處經費,因此一般小面積違規檢舉案件(罰鍰金額30萬元以下),將不發給檢舉獎金,並已納入「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陳駿季說,《國土計畫法》中的農業發展地區,不會增加農業使用管制與犧牲農民權益,農業設施容許規定之興建總面積與興建高度還是維持,沒有限縮的問題。
雖然中央政府機關盼望《國土計畫法》明年如期上路,但地方政府代表發言時仍然砲聲隆隆,台中市都發局局長李正偉就質疑,國土計畫相關子法尚未完備,中央部會仍有相關法令未配合修法,比如農業部「農業發展條例」、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等。他認為,中央相關部會業務尚未定位,將影響地方政府權責分工。
桃園市政府國土計畫科科長湯靜文指出,《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仍未完備,中央各部會法令競合未解決、相關目的事業法令未修法、國土計畫相關子法未全部公告等,加上地方政府所涉行政規則需等待子法公告據以訂定,會造成民眾難以了解國土計畫制度具體影響,若在法制配套未完備之情況下上路,恐造成民眾恐慌及執行疑義。
湯靜文提到,2011公告實施的各縣市國土計畫距分甚久,其內容待功能分區圖正式實施時可能已與現況發展不符,例如桃園市近年重大建設及產業區位與國土計畫已產生落差,因此已啟動通盤檢討,確保國土計畫正式全面實施時,符合現況發展。
高雄都發局副總工程司薛淵仁說,《國土計畫法》缺乏國土功能分區變更開發負擔回饋機制,及整體開發原則,比如農業發展地區變更為城鄉發展地區等,因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建議比照《都市計畫法》第27條訂定相關負擔回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