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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土法朝野皆有異議 內政部:農民擔憂部分仍可繼續使用

    2024-10-24 13:15 / 作者 陳祖傑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翻攝國會頻道YT
    《國土計畫法》將在2025年4月30日上路,但地方反彈強烈,朝野皆有立委提案延遲上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開公聽會討論。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許多農民對《國土計畫法》表達擔憂,但針對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農舍等設施,未來皆可以在農業發展地區使用,不需要調整國土計畫或國土功能分區。

    董建宏首先表示,針對現行法執行上所遭遇的困難,包括原住民住宅、國有林班地暫准建地、宗教寺廟等,內政部將透過計畫或擬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方式提供輔導機制。他說,在中央相關配套法制上,依本法應訂定之子法計有23項,已發布14項, 其餘9項包括「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將陸續於今年底前完成。

    對於通盤檢討時限有無檢討修正的規劃,董建宏說明,依《國土計畫法》第15條第3項規定,全國國土計畫每10年通盤檢討1次,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每5年通盤檢討1次,並非年期屆滿後才可辦理。因此若地方有產業或聚落發展需求,可依法適時主動辦理通盤檢討作業。

    在農民補償機制方面,董建宏表示,依《國土計畫法》第20條規定,農業發展地區也就是提供農業生產及其產銷設施與產業價值鏈發展所需設施使用,針對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農舍等設施,未來皆可以在農業發展地區使用,不需要調整國土計畫或國土功能分區,至於農民補償機制則交由農業部說明。

    在原住民族聚落部分,董建宏指出,未來將劃設適當國土功能分區,滿足聚落生活需求,也會跟原民會共同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保障既有居住權利及傳統慣俗使用。此外,因應部落長期發展需要,已補助7個直轄市、縣市共21個原住民鄉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補助經費共新台幣9870萬元。

    最後,董建宏說,目前已經有14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後續內政部將與尚未提報的8個縣市政府溝通並提供必要協助,若國土功能分區圖有調整需求,地方政府皆可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過程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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