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台北地檢署提訊。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廉緊鑼密鼓追查京華城弊案,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買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沈慶京另涉行賄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促使身兼都委會主席的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協助取得840%最高容積。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延長羈押沈慶京、彭振聲,兩人都提抗告,高院今天先駁回彭振聲抗告,他確定羈押2個月。
檢廉查出,彭振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也被查出有800萬不明財產來源,檢方9/2聲押他獲准後,近日又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獲准。彭振聲委託律師向高院提抗告,北院昨天下班前將彭政聲案的卷證送往高院,高院今天下午火速作出裁定。
一審法官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 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法官認為,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由受限制之程度等情,權衡比例原則後,認為無法用具保等侵害較小手段替代,因而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高院合議庭審查後認為,一審裁定並沒有違誤或不當,彭振聲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兼受命法官宋松璟、陪席法官鄭昱仁、姜麗君。
至於沈慶京部分,高院合議庭裁定仍未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