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方翔夫婦吸收成共諜的丁肇寵(圖左)、陳德門博彥(圖右)。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商方翔捲入共諜案一審遭判5年4月,同樣涉案的還有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蒙事科員陳德門博彥,他因涉嫌幫方翔蒐集在台藏人及「藏獨」資訊,還竊錄和文化部參事的聊天內容,因此被判3年6月,全案上訴中。文化部將陳德門博彥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認定,他不顧國家安全,且涉案情節重大,已經不適任公務員,日前判他免職。可上訴。
調查指出,方翔分別在2017年4月、2018年11月,在陳德門博彥前往海南旅遊時招待食宿,期間兩度安排他和中共情治人員「侯正」見面,暢談藏獨、在台藏人居留議題。2018年間,方翔陸續詢問陳德門博彥關於「在台藏人」一事,他問完後將資訊洩漏給侯正,為了讓資訊更完整周全,侯正甚至買了支錄音筆交給陳德門博彥,囑咐他蒐集藏獨訊息。
陳德門博彥在同年12月26日,將錄音筆藏在上衣口袋裡,前往上級長官、文化部參事娥舟文茂辦公室聊天,藉故刺蒐在台藏人、藏獨的情資。
陳德門博彥錄下與長官的閒聊對話,包括「像『覺安』怎麼還會有嘉獎啊?…他除了瞎搞…辦這些假西藏人來台灣,他還有辦什麼好事…」、「我前一陣子到立法院去,…就是常常坐在那邊泡茶那個記者,上次不是提到那個西藏人…辦那個講西藏人來入籍那個人蛇…那個叫什麼名字?他又跟我提到他…」他的話題誘使對方回應,「扎西慈仁…他都黏在人權的組織..他不跟西藏人往來」。
北院認定,陳德門博彥利用立法院記者當引子,向長官刺探可能協助藏人來台的人蛇姓名、手法及立法院的可能支持者,已證明他觸法,判他3年6月。文化部則將陳德門博彥移送懲戒法院究責。
懲戒法院開庭時,他主張沒有提供機密情報給「侯正」,也沒有被方翔吸收成組織成員,他認為全案已上訴二審,要求停審待案件確定後再審理。
懲戒法院認為,陳德門博彥身為公務員,任職期間應忠心於國家及我國各項法令,但他礙於和方翔的交情,在察覺「侯正」為中共黨政軍人士後,仍在方翔及「侯正」的要求下將西藏政情資料給方翔,然後轉交「侯正」,顯然無視於中共政權對我國國家安全的威脅及危害,所作所為違反公務員應該忠心的規定。
懲戒法院痛斥,他甘於「被敵對勢力政權利用」而提供相關西藏政情,足認他不適任公務員,且嚴重影響公務員形象及損害政府信譽,而且他察覺「侯正」是中共黨政軍人士後,仍提供情資且利用錄音筆竊錄機關長官的談話,完全不顧國家安全,情節重大,根本不適任於公務員,因此判決免職。
至於陳德門博彥主張本案應停審,但懲戒法院認為,本案已經經過一審判決,他也坦認部分案情,足以讓懲戒法院判斷,沒有停審必要。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