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復翔(左)、羅志明(右)被控當共諜,羅志明被判無罪確定。翻攝國家藝術聯盟網站,民眾提供
前立委羅志明和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被控遭中共吸收,從2013年起陸續招待48名退將赴中國旅遊13次,多名退將更頻繁接受招待,由中共伺機洗腦「武統台灣」、「一國兩制」概念。檢方將兩人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起訴,羅志明一審無罪、夏復翔被判5月,二審兩人全部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羅志明部分,他獲判無罪定讞,但夏復翔部分則被發回更審。
檢方查出,前少將夏復翔2009年從海軍司令部退役,2012年間擔任海軍官校校友會長,他和時任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羅志明是高爾夫球球友,羅志明熟識廣東太普樂生技公司董事長李鷹(李父為空軍退役,聽命情治機構)。2013年間,李鷹來台打球,羅志明趁機介紹夏復翔給他,成為替中共發展組織的開端。
檢方發現,羅志明等人接受「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代表人員及中共勢力指示,在2013到2018年間,以「黃埔軍校同學會」等名義招待將領赴中國參加「329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珠海航空展」及「高爾夫球邀請賽」等活動。他們還安排退將和有解放軍或統戰部背景的人士座談或餐敘,由中共洗腦「武統臺灣」等思想,並從中挑選可吸收名單提供給中共情治系統。
不過,一審高雄地院認為證據不足判羅志明無罪,而輕判夏復翔5月,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但羅志明維持無罪,夏復翔則翻盤改判無罪。
二審認為,檢方雖認定羅志明等人引薦退將參加「珠海航空展」等活動,但比對入出境紀錄發現不符,也沒有退將和解放軍、國台辦官員交流的確切證據。此外,李鷹是飼料添加劑銷售公司負責人,他雖曾在2016年的「廣東飼料發展論壇」中,協助邀請中共解放軍空軍大校教授當講座,但無法直接推論他和情治系統的關聯性。
二審也認為,「珠海航空展」是中國官方舉辦的全球航空、軍事迷的交流活動,招待退將食宿可能會提升參加意願,是主辦方和受邀方互惠措施,不能遽認邀請退將就有不法意圖。
此外,夏復翔評估過參與活動的海軍退將,不可能盲目追隨而遭吸收,才會承老師(甯攸武)的指示聯繫有意願的海軍退將赴約,在當時兩岸頻繁退等交流的時空背景下,這個想法並沒有違反常識,不能推論他就是協助中共發展組織。
檢方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定羅志明部分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確定,而夏復翔部分則有判決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