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李佳穎攝
立法院進入預算會期,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2025年度預算提出評估報告,質疑陸委會連續3年、共248.5萬元的媒體宣傳費用遭受1家委託廠商壟斷,並採限制性招標。對此,陸委會回應,相關招標程序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預算中心指出,在媒體宣傳費用超過1000萬元的部會中,國防部與陸委會連續自2021年至2024年4月間遭1家受委託廠商壟斷。陸委會回應,經查得標廠商是指「晴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自2021年至2024年4月間得標廣播廣告案,相關招標程序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陸委會說明,因招標金額未達《政府採購法》規定的公告金額,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先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的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不過,因各年度均未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故依同法第3條規定,改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該法規定,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可以不受3家廠商限制。
廣播廣告屬於勞務採購,公告金額為150萬元。陸委會自2021年至2023年共辦理5次廣播廣告採購,包括2021年73.5萬元,有2家廠商投標,決標金額為74萬,因僅製作1支廣告帶,故再減列5500元。2022年則是64.4萬,僅有1家廠商投標,2023年則是69.4萬元,同樣只有1家廠商投標,同年另外2次採購包括另有1.3萬增加製作台、客語版的音檔,另有一次則是39.9萬安排第二次排播。
陸委會強調,相關媒體宣傳與採購案都是為了因應中國大陸及香港近年來持續增修國安相關法規,及中國大陸亦持續對台灣進行複合式認知作戰,政府有義務揭露、提醒國人相關風險,以保障國人赴陸港澳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