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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轟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周玉蔻二審判賠220萬、不准再散佈

    2024-08-20 14:51 / 作者 侯柏青
    周玉蔻(左)指趙少康(右)拋妻棄子、家暴,遭法院判賠220萬元。侯柏青、廖瑞祥攝
    媒體人周玉蔻2021年起陸續在自己經營的《放言》傳媒、個人臉書及《民視》政論節目上,抨擊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等,遭求償1000萬,一審判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周另單獨賠償20萬並刪文。雙方上訴二審再戰,高等法院今天維持一審結果,趙少康主張周玉蔻今年初又在《放言》網站上重提此事,請求法院禁止她再散佈,高院也加碼判准。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玉蔻在2021年8月26日先在自己經營的《放言》傳媒撰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隔年9月17日,周又在臉書指控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及不認骨血,同年9月19日周玉蔻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再度開酸趙少康「打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

    趙少康到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1000萬精神撫慰金,且要求下架及禁止發表散布。

    趙少康官司二度打贏周玉蔻。資料照。廖瑞祥攝

    周玉蔻向北院交待消息來源,指前中廣韓姓女播音員當年曾私下告訴她這件事,但韓女出庭作證時卻狠狠打臉周玉蔻,表示兩人根本不熟,她當年根本不知道趙少康和前妻的事,怎麼可能跟周講?而周玉蔻向法院呈報另一個消息來源,表示有「藍營口譯哥」封號的前國民黨駐華府副代表黃裕鈞也曾告知她,趙少康和前妻生下的長子因為父母的關係,成長過程相當煎熬。不過,北院傳喚未到且黃未入境,周玉蔻也坦承,黃裕鈞本來承諾出庭,但之後卻對訊息「沒讀沒回」。

    由於周玉蔻無法舉證自己的言論為真實,一審認定她在個人臉書及在《民視》節目之言論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且侵害趙少康的人格權,必須下架。在賠償方面,一審判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單獨賠償20萬元。不過一審認定,她在《放言》的言論未侵害名譽權,不須下架,至於禁止散布部分,法官基於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沒有事前審查並禁止該言論的必要,駁回趙少康聲請。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供出兩個消息來源,都被打臉。資料照。廖瑞祥攝

    二審高院合議庭今天依舊認定,周玉蔻在《放言》的言論不構成侵權,不需下架,《民視》已經下架節目,也缺乏刪除的必要性。不過,周玉蔻在個人臉書及在《民視》節目傳述的言論「並非事實」,更未經合理查證,應負侵權責任,《民視》既然是製播節目者,應負共同侵權責任,再度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她須單獨賠償20萬並刪除臉書文章。

    此外,趙少康向法院加碼主張,在去年10月一審判決後,周玉蔻今年1/5故技重施,再次於《放言》網站上重提他「拋妻棄子」一事,有再次發表不實言論的可能性,要求法院命周玉蔻不得再發表或散布言論,合議庭判准。

    趙少康也要求法院判決《民視》禁止製播該言論,但合議庭認為,《民視》在節目下架後,沒有再製播相關言論的行為,因此不同意下限制令,直接駁回趙少康主張。趙少康、周玉蔻及《民視》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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