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為改善停車空間不足問題,向中央爭取前瞻基礎建設經費15.2億餘元蓋停車場,卻被審計部抓包位於復興二路的停車場,營運僅3年1個月即終止用途。高市府交通局提供
為改善停車空間不足問題,高市府向中央爭取前瞻經費15.2億餘元蓋10座停車場,但當時交通局未確實填報土地屬國有地,導致位於復興二路的停車場僅營運3年1個月即終止用途。對此,藍營民代狠酸市府上到下螺絲鬆了,難道是市長陳其邁把市區公有土地賣到沒地可運用?不滿市府浪費國家公帑。
高市府交通局為解決停車場空間不足問題,向交通部爭取前瞻基礎建設經費興建停車場,截至去年底止,核定補助經費15億 2652萬餘元、自籌款10億4061萬餘元,目前已有9座完工營運。
但近期審計部卻發現,位於復興二路停車場108年完工啟用後,僅營運3年1個月即終止停車場用途,原因竟是市府當時未確實填報土地是國有地,以致蓋好後被國產署索回。
對此,高市議員白喬茵表示,停車空間永遠不夠用,大家都希望政府可以多多興建停車場,但因為沒有跟地主國產署協調好租約跟未來規劃衍生出相關問題,最終導致停車場需要停業改興建社宅,真的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白喬茵進一步指出,這種因為從上到下螺絲鬆了、浪費國家的公帑的事,相信任何一位市民朋友都不能接受,希望市府針對這件事情好好跟中央協調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也好好檢討流程上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她也質疑,難道市府沒辦法跟國產署協調土地交換或是其他方法嗎?還是說市區已經被市長陳其邁,賣到沒有公有土地可以運用了呢?
交通局則表示,「復興二路公有停車場」用地取得係於前市長韓國瑜時期108年6月27日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完成訂約程序,並於同年8月13日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爭取前瞻計畫補助經費。
交通局指出,該停車場後因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決議於本案場土地興辦社會住宅及推動都市更新之政策,交通局配合國家社會住宅政策才返還土地,目前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應當地停車需求,於社會住宅動工前仍招標委由停車場經營管理廠商續作停車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