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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捲入高虹安案遭判刑!王郁文千字文控訴 重提消失16分鐘嘆「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

    2024-07-27 15:26 / 作者 陳祖傑
    高虹安案宣判,王郁文出庭。廖瑞祥攝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昨(7/26)天宣判7年4月有期徒刑;被捲入此案的前立委辦公室公關主任、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自始否認犯罪,合議庭最終宣告獲判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對此,王郁文昨晚在臉書寫下逾千字長文,文中重申公積金買生理用品、薑母茶、咖啡都是給辦公室同仁使用。至於會不會上訴,她坦言是艱難問題,並控訴檢察官在偵查庭可以任意中斷錄影16分鐘,現在還升官,「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嗎?」

    王郁文首先表示,自己對判決結果當然覺得不好,也受到不小的衝擊,畢竟她在人生中最討厭的就是違法跟欠人情,這輩子沒想到自己真的會被判刑,即使是緩刑,心情也很難平復,「更不用說擔任助理職務期間,從未拿過職務上的任何好處,不只要24小時隨著各種社會事件待命,忍受網路上各種不明事理的出征謾罵之外,我想助理的苦楚當過的人都清楚。」

    王郁文說,自己當初離開的原因不是高虹安為人,而是她面對網路出征文化、無法理性討論的過程,讓她這種心思過於敏感脆弱的人很早就舉了白旗,擔任助理大概三個多月後就發現自己出現身心失調的狀況,但她看著第一會期時的同仁,每個人都比她更辛苦。她表示,自己做到第一會期結束,整個過程跟零用金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檢察官不知道為什麼總認為我是因為零用金而離開。」

    面對外界質疑,為什麼8月底離職,卻還可以領9月薪資及加班費,王郁文解釋,自己8月底傳訊息給行政主任說預計做到今天,是不是要交還助理證、鑰匙等訊息,但檢察官故意揭露到這邊,「後面不說的是,訊息之後行政主任回覆我,委員還沒有同意,妳要不要再想想看或休息一陣子再說?」

    王郁文說,這代表她雖然提了,但事實上並未真的離職,她還是繼續做了9月工作、完成交接之後,才放心離開,檢察官在一開始的起訴書裡就已經排除9月的薪資和加班費不在起訴範圍內,「我實在是不知道為什麼某些媒體或側翼會一直不斷洗這種錯誤的事實,是要洗腦不知情的一般民眾嗎?」她慨嘆,如果是這樣,只能說太厲害了,「你們贏了,因為我直到現在還要去澄清這些事情,連我自己都覺得可笑至極。」

    對於用公積金買生理用品、薑母茶、咖啡的部分,王郁文解釋,這些就是她買來放在辦公室大家共用的,還記得發現辦公室沒有備品時,她還問同仁誰會順路去全聯或藥妝店可以順便買,然後行政主任說立院合作社就有賣,所以就去合作社買了一包十幾入的,然後看到也有賣她自己習慣喝的黑糖薑母茶,想說月經來的時候會痛的女生可以泡來喝,所以順手買了一大袋,回辦公室就放在公用區,想喝的人大家就自己去拿;備品就放在櫃子急救箱旁邊,臨時需要用的人也就自己去拿。

    王郁文直言,「就這麼單純至極的事情,也可以被無所不用其極地說是高虹安私用,我真的也是服了。」她還提到,自己曾經去買美式咖啡,請當時熱情拜訪高虹安辦公室,現在專門在政論節目黑她們的某評論員喝,「我能說什麼呢?只能說人比鬼更可怕吧。」

    針對遭台北地院判處2年,緩刑5年,王郁文表示,被關的機率幾乎沒有,除非自己腦袋撞到又跑去當立委助理,然後又傻傻地把薪水拿來買飲料請大家喝吧。

    對於案情細節,王郁文表示,當初高虹安和她議定的薪資是每月4萬6000元、勞健保外加,但是行政主任一開始在起算時就用4萬6000元申報,而且那份聘書她也沒有簽過,第一個月她的確有請假所以實拿不到4萬6000元時,所以沒有特別在意。她說,直到後來三個月進來的薪資都是4萬6068時,她也覺得這跟當初議定的薪資差不多並無不妥,但法官依舊認為她的薪資就是每月4萬6000元含勞健保,所以多出來的2500元及衍伸的加班費差額總計8223元為浮報,扣掉支出後,她的貪汙部份就變成466元了。

    王郁文說,自己不懂法官判決,讓她覺得是加班費拿來做零用金可以,但增加的本薪拿來做零用金不行,就算她應得那樣的本薪就如我應得那樣的加班費一樣,加班費可以、薪資不行。她強調,自己沒有犯意,當下獲得的理應的薪資,到底應該要怎麼做才不違法?

    王郁文表示,法官思索後回答,如果她那時候還給立法院應該就沒關係,「好,我只能說人生很難,立法院哪裡可以有接受薪資退回的管道拜託各位助理前輩告訴我。」

    對於上訴與否,王郁文認為,這問題很難,法官相信她並沒有犯罪動機,未來也不可能再做一樣的事情,加上小於5萬的金額,所以幫她減刑兩次,就算過程中不認罪,也和其他認罪助理一樣有緩刑,一樣緩刑過了,這些刑期宣告就等於不存在過。

    王郁文說,自己知道現實,司法就是為政治服務,她知道自己不是公眾人物、不要強出頭沒人會吵,她也明白緩刑撐過這段時日就可以裝作沒事,「不要上訴就不用再花律師費,不用再開庭,不用再被媒體追逐,不用再被受傷害。」

    王郁文慨嘆「這些道理她都懂」,但這些結果就像人生被烙印一樣,在網路世界裡永遠存在,在她內心可能永遠都揮散不去,自己僅是一般小市民,被側翼大酸特酸她的小孩還這麼小,但她根本沒小孩,而她現在對於這樣的社會現實說實在更沒動力,「更不用說當初那個在偵查庭可以任意中斷錄影16分鐘的檢察官,如今高升主任檢察官了,大家保重啊!」

    王郁文提醒,「記得偵訊時找一找錄影燈,確定要亮」,也拜託立委麻煩給法務部一點經費,將每一間偵訊室的錄影中的燈箱裝好,她當初在地檢署第二辦公室那一間就是沒有裝燈箱,以至於她和陪同律師連檢察官有沒有中斷偵訊都不知道。

    王郁文坦言,上不上訴這個問題可能會再困擾她一陣子,「畢竟,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我想我的心裡已經有悲傷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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