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大亨陳仲明幫郭台銘買連署書被判刑2年,緩刑5年。資料照,陳品佑攝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在進行連署參選2024年總統期間,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以每份100元至500元的代價,向民眾收購連署書,案經檢方起訴後,士林地院今審結,陳男遭判刑2年,緩刑5年,併科罰金500萬元,支付公庫20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10場。
全案源於陳仲明為了協助郭台銘衝高連署,找了親密的沈姓女友幫忙花錢買個資,去年9月至10月間,以每份連署書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代價,向民眾收購;或從網站搜尋下載不知情民眾身分證證件影像等個人資料,並偽造簽名方式偽造連署書而行使,共計取得約600份的連署書。
期間,曾任停車場管理員的石姓男子得知沈女收購連署書後,擅自在臉書下載48名不知情民眾個資,再偽造成48份連署書獲利。
士林地院審結,認為陳男等人無視政府大力宣導,從事賄選行為,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的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健全發展;石姓男子為圖一己私利,未經同意即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連署書,不但侵害他人隱私權,亦對於國家選舉制度之公平與正確性產生危害。
法官認定,陳男等人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連署行賄罪」、《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各判刑1年1月至2年,皆獲緩刑,併科罰金100萬至500萬元,支付公庫10萬至10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2至10場。
另外,石姓男子涉犯《個資法》、偽造文書等,遭判刑5月,併科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