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翻攝自應曉薇臉書
台北市家防中心協助安置的一名少女疑遭機構人員猥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質疑社會局推卸責任、謊報調查時程。對此,社會局回應,獲報當天就已即刻處置,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進行。
應曉薇透過媒體群組發布資料指出,去年12月18日,一名經由台北市家防中心協助安置的少女反映遭機構人員猥褻,雖然該機構立即辭退該名人員,並限制其再進出機構,機構通報後,家防中心與社會局未掌握狀況,直到她向台北市婦幼隊告發,兩單位才緊急聯繫警方。
不過家防中心獲報後卻僅詢問案主父親是否提告,並告知預定安排1月中旬做筆錄。應曉薇表示,女童家庭特殊,父母無法親自照顧,社會局將女童安置,竟讓女童被猥褻,其母託付友人跨海向她求助後,這件事才曝光。
應曉薇質疑,被害少女長期疑遭猥褻,社會局是不知情或知情不報,認為其處置、通報程序皆有重大疏失,甚至有吃案嫌疑。她認為,此機構疑似還有其他少女也遭到猥褻,要求局長不要推卸責任或謊報調查時程,並建議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調查、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及嚴肅檢討社會局長姚淑文適任與否。
應曉薇也代女童母親陳情移民署、檢方,指出女童母親曾在台灣從事勞力工作,因非法居留遭驅逐出境,女童父親也無力照顧幼女,多年來女童母親未曾放棄爭取扶養權,但礙於法令未能如願,期盼相關單位法外開恩,讓女童回到母親身邊。
對此,台北市社會局今(1/16)上午回應指出,此案去年12月18日接獲通報當下已立即處理,隔離嫌疑人及維護案主人身安全,隨後由社工與案主會談了解案情,並通知父母及安排案主父親法律諮詢,在婦幼隊安排下製作筆錄,當天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進行。另因女童母親不在國內,社工也已安排女童母親的委託人進行法律諮詢,瞭解相關法律權益事項。
不過應曉薇不滿社會局回應,公布案件處理時序,指出家防中心去年12月28日向警方預約今年1月4日報案,之後又改預約去年12月30日報案,警方在去年12月30日完成被害人筆錄後,報請地檢署偵辦,直批社會局不肯承認疏失,還模糊製作筆錄時間。
社會局隨即澄清,去年12月18日接獲通報後,社工立即介入,去年12月30日製作筆錄,中間由社工負責連繫家長、安撫孩子情緒,也讓孩子整理思緒及事發經過,避免做筆錄時得多次回想細節、造成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