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近日通過新法草案,將輕蔑區域性口音列為歧視。(示意圖來源/Unsplash)
據《法新社》報導,法國國會於本週四(11/26)通過新法草案,禁止對於個人口音的歧視,並稱其作為是種族主義的一種。
此法案以98票對3票壓倒性多數通過,法國原列的歧視清單中含有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殘疾人士歧視,如今又多了一種。
然而即便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該法案仍然引起不小討論。此法案由中間偏右的共和國前進(LREM)黨議員厄澤(Christophe Euzet)提出,他表示,視覺上的少數族群易受公權力關注,但聽覺上的少數族裔卻常常被遺忘。
法屬波利尼西亞議員塞奇(Maina Sage)就提出了像她這樣的法國本土以外口音可能會遇到的困難,她在接受法國新聞電台採訪時指出,這種歧視情形直到現在都還在發生,部分人會選擇輕視他們。
北非後裔議員米拉萊斯(Patricia Miralles)也提及自己年輕時,曾因有阿爾及利亞口音而被嘲笑,在議會現場她也短暫重現了其口音。
而來自其他黨派的議員拉薩爾(Jean Lassalle)則認為,「我不需要請求憐憫,不需要因為我是這樣的我而尋求保護」,因而投下反對票。
事實上,根據法國公司IFOP今年1月進行的民調發現,有16%法國民眾認為自己是口音遭歧視的受害者。
在法國,他們將這種現象稱之為「la glottophobie」,雷恩第一大學語言學家布蘭奇(Philippe Blanchet)指出,這是一種藉由語言來污名化他人的現象,特別是在他們爭取權利或找工作時更容易發生。
據《富比士》報導,法國人十分講究語言,他們認為,法語有一套標準的口語模式,因此當有口音的人說話時,只要有些許偏差,法國人便會挑眉以對。
法國官方對於青少年的要求,則是規定在高中時期學會完善的法文,他們必須接受嚴格課程如聽寫等,例如老師大聲朗讀一段對話,他們必須準確地寫出來。
國民議會通過這項草案後,將於數週內送至參議院審議,根據此法案,違反規定者最高將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及4萬5千歐元(約新台幣153萬元)之罰款。
Source:AFP、For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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