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醫師資格楊姓男子等7人涉嫌成立生技公司進行醫療行為,向罹重病患者使用未經衛福部許可的細胞療法及藥物,至少詐取超過2500萬元,台南地檢署偵辦後認惡性重大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今天(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害人家屬提告,指稱被害人遭楊男等人注射不明針劑後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急救,檢察官劉修言接案後認為有深入追查必要,指揮台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蒐證並清查金流。
林仲斌指出,調查發現楊男僅曾就讀波蘭波茲南醫學大學學士後醫學系,未經醫師考試,非合格執業醫師,在新北市成立生技公司搭配護理師陳女、徐女,並透過高姓女子等管道認識罹患肺腺癌等疾病的葉姓女子等7名被害人,自稱擁有Nature Killer Cell(簡稱NK療法)等5種治療技術搭配。
林仲斌表示,楊男等人以「療法可以使腫瘤變小至消失」、「團隊還有其他醫生在做治療,日本那邊有專門的實驗室,有教授在幫忙培養細胞」等詐術,提高病患接受療程意願,同時自網路下載並套印出現「衛生福利部印」字樣同意書,增加醫療行為可信度。
調查發現楊男等人未曾前往日本實驗室,回輸或注射在病患身上的針劑及藥物全是透過被告鄭姓男子等人聯繫,在中國大陸北京及台灣等地取得,從民國108年6月至110年6月間,至少向被害人詐取總金額超過新台幣2500萬元。
林仲斌表示,偵辦過程發現,2名具護理師身分被告陳女、徐女,於109年2月至6月間,從所服務的醫院竊取塑膠空針頭、酒精棉片等物品,提供給楊男作為治療病人注射針劑等醫療耗材使用。
檢察官認為楊男等人使用的細胞治療技術,本應受衛生福利部採高度管制,且另使用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製劑,及未經GTP或GMP認證的產品或藥品,其中屬於異體細胞或外泌體物質,介入人體輕則誘發免疫發炎反應,重則造成身體無法回復傷害,甚至危害生命。
林仲斌說,楊男等人利用病患與家屬渴望治癒疾病心情,佯稱擁有相關技術與治療,向被害人葉女家屬收取1期NK治療費高達178萬元,1次收取3期共534萬元,惡性重大,楊男、高女、陳女、鄭男等4人陸續於今年3月至5月間到案,並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林仲斌指出,7名被告均矢口否認犯行,檢察官認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加重竊盜及醫師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移審法院,建議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