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雞排妹不用賠!控「做壞了」免賠確定 整形診所嘆:難道寫真集都修圖

    2023-06-14 16:59 / 作者 林昕慧
    雞排妹鄭家純日前控診所整形失敗反遭提告,獲判二審免賠。資料照。陳品佑攝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18歲出道時,曾在高雄元和雅診所做大腿抽脂手術,不料8年後在臉書指控對方整形失敗,該診所向她提民事求償300萬,一審法院判雞排妹須賠90萬,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6/14)改判雞排妹免賠確定。對此結果,雞排妹對法官表達感謝,該診所則表達遺憾。

    雞排妹2020年時曾於臉書發文表示,「我的大腿做過2次抽指手術,因為18歲時在元和雅做壞了,導致得找信任的醫美做第二次補救」,接著陸續再轉貼多名與診所有醫療糾紛的病患來信。對此,診所認為名譽受損,憤而提告刑事、民事訴訟,最後刑事不起訴,民事二審判雞排妹免賠。

    診所今天表示,法院一、二審審理時,雞排妹對於哪裡「做壞了」,其實一直無法實質舉證,只因言論自由就能「不罰」,令人相當遺憾,尤其難以想像的是,如果手術在2012年時就做失敗,怎麼可能等了8年後才說?明顯不符常情,況且雞排妹這8年期間,幾乎年年都出寫真集,難不成全都是靠修圖?

    診所指出,當時雞排妹的名氣還不大,基於支持新人的態度,仍免費替她施作價值25萬元的抽脂療程,未料8年後她人紅了,卻過河拆橋。診所表示,她剛抽完脂後幾個月,就到香港出席抽脂成果發表記者會,毫無保留地展露雕塑後的好身材,甚至還迫不及待地去拍了寫真集,從完美的照片實在看不出來哪裡做壞了。

    雞排妹今天則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審法官判她賠90萬,大致是認為她沒有盡到查證義務,就轉貼匿名投訴。她表示,二審出庭時她一一解釋所提證據,網友提供的手術失敗照,絕對不是網路上隨便抓圖,拿來誣賴給診所。

    另外,雞排妹表示,她也請法官協助,向當年幫她評估需要做修復手術的醫美診所詢問,證明她的指控為真,並附上多間日本媒體網站上,10年前日本攝影記者在活動上拍攝的比基尼照,大腿的線條有不自然凹陷。

    診所委任律師葛光輝表示,由於沒有看到判決書,無法得悉二審法官改判的理由,因為全案二審定讞,已無上訴空間,高雄元和雅診所表示相當遺憾,對於判決結果再怎麼不服,也只能尊重法院的判決。
    林昕慧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