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毒駕!政院修法 再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
2026-06-11 12:46
由於近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引發的毒駕肇事,造成民眾死傷嚴重,在各方要求下,行政院院會今天上午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毒駕與酒駕區分規範,未來送到立法院通過修法後,若單純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若10年內再犯毒駕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400萬元,這次也增訂了有關於沒收行為人或第三人車輛的規定,希望能夠從源頭來遏阻毒駕的行為。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宣布,由林明昕、陳時中和季連成三位政委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並由卓榮泰親自召集,全面遏止毒品氾濫、造成毒駕等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