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性暴力」列家暴法修正通過 網路平台應限制或移除性影像
2023-11-21 11:06
立法院今天(11/21)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條文,增訂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之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對於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得知有家暴被害人的性影像時,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全力推動本次修法的立委吳玉琴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通過後,期望衛福部可以儘速訂定相關指引,讓家防中心在協助被害人向法院聲請性影像相關的保護令時,可以幫助被害人及時取得裁定,確實保護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