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 12:30
一名蒙古男大生和女友分手後仍短暫同居,蒙古男懷疑前女友出遊是要去找其他男性,在忌妒下性侵對方,其後又強行猥褻前女友並在對方身上留遍「草莓」。蒙古男應訊時否認性侵,更主張前女友是自願的,「不動才會留下吻痕」。但一、二審認為他在狡辯,考量他未和解,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4年10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2024-08-22 09:17
桃園市一名25歲國中女老師,戀上班上男學生,將該名男學生帶回自己租屋處,師生倆人發生3次性行為。年齡大男學生10歲的女老師,在男學生全身「種草莓」,學生媽媽發現氣得提告,女老師遭判刑6個月、緩刑3年,且終生不得聘任。
2024-08-21 22:23
一名25歲的國中女老師戀上自己學生,將該名國中生帶回自己租屋處,在不違反國中生意願下,發生3次性行為。國中生的媽媽後來發現小孩全身留下「草莓吻痕」,氣得至學校查訪並報警。桃園地院依3次妨害性自主罪處女老師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且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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