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貪污案,寫下全國首例。侯柏青攝
時任新北市派出所警員陳友浩因為缺錢,涉嫌三度收賄幫友人或網友查詢個資,被依貪污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庭本周起連續三天開審,陳友浩應訊時認罪,合議庭今(9/16)天分別違背職務收賄、期約賄賂等罪判2年2月、1年5月及3年6月徒刑,應執行4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本案為《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由國民法官參審及判決貪污案的首例。
調查指出,陳友浩在2008年7月起擔任新北三峽分局警員,2022年10月21日起調任新北汐止分局東山派出所。他是洩漏個資累犯,其在2025年間幫中國網友「Sugar」查詢法輪功創辦人李洪志的女兒夫妻是否入台,對方透過時任中天電視台主播「馬德」林宸佑匯款2千元,但陳友浩收完錢卻亂辦事亂回報。他其後又想賣AIT舊聞給「Sugar」遭打臉,另用調個資等藉口詐騙金主未遂。一審新北地院日前才依3個貪污罪判1年2月。
但陳友浩並沒有縮手,他在2025年間收王姓友人1800元,幫忙查詢4人個資以供討債。他也在飛機軟體上結識暱稱「圖突」的網友,兩人約好幫忙查詢一個門號的申登人,但因門號停話,他沒收到賄款。某天他答應網友「圖突」下單購買某民眾的個資,事後收到1030顆泰達幣(以今日市價1:31.75計算,約32702元),找藉口登入警政系統查個資,再傳給「圖突」。
陳友浩身為警察卻收錢查個資。翻攝畫面
新北地院自9/14起連續審理3天,陳友浩自偵查階段就自白,在法院也承認犯下3起貪污罪,由於他狂拚減刑,在有獲利的兩案中,他主動繳交2案犯罪所得,繳交的金額甚至超過實際犯罪所得。合議庭因而給予減刑寬典。
合議庭認定,陳友浩是在債主要求下或經濟惡化,才被動調個資給地下錢莊,符合《刑法》第59條的減刑規定;但聽命網友「圖突」的部分則不適用。合議庭解釋,陳友浩與「圖突」在溝通時,積極與「圖突」討論可以用何種方式取得個資,態度完全沒有猶豫,當時他也確實洩漏個資,因此不適用《刑法》第59條。
合議庭審酌,陳友浩身為警察,本應遵守法律執行職務,竟利用警政系統當作牟利手段,嚴重破壞公務員形象。合議庭也發現,他的家庭負擔很沉重,不但要繳交家庭開銷,還要負責孝親費及房貸等,導致入不敷住、負債累累,最後受金錢誘惑。
合議庭認為,他是受到金錢誘惑才犯案,考量他之前就曾因違反個資法而被法院判刑確定,另審酌他的家庭生活狀況後,決定判他應執行4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至於檢方另起訴陳友浩收受王姓友人交付的4萬5350元,國民法庭認定,目前沒有證據顯示,他在收錢和洩漏個資的行為有對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