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刀殺盲房東的老翁陳進財,判19年定讞。資料照。白廷奕攝。
萬華盲房東顏翁在台北市社會局媒介下,分租房間給7旬翁陳進財,詎料陳沉迷賭博常向顏借錢,顏翁在2024年間勸他別再把社會救助金拿去賭,他竟抓狂砍殺對方297刀致死,幾乎剁成一團爛肉,開庭還謊話連篇,被依殺人罪重判19年定讞。顏翁之子、知名作家兼林榮三文學獎得主顏一立和胞妹向陳進財求償1150萬,陳進財放棄答辯,一審今(9/16)天共判賠1015萬4550元。可上訴。
這起殘暴的殺人案發生迄今兩年多,顏一立近日才在媒體上揭露死者就是自己的父親他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父親原本不打算分租,是北市社會局強力說服父親,父親才心軟收留,沒想到卻遇害。
顏一立砲轟,他曾致電社會局卻碰壁,直到法院庭審時才知道,陳進財竟有恐嚇、搶劫等多項前科,懷疑社會局當初沒有細查,砲轟社會局官僚、草菅人命。他更進一步點名,剴剴案、10歲女童案和本案,正好都是現任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任內發生的事情,相關言論近日在網路發酵。
陳進財犯案後逃離現場。資料照。翻攝網路
判決指出,7旬翁陳進財每月靠2萬多元社會補助過活,盲眼的顏翁則承租公寓,2021年、2022年間,台北市社會局媒介顏翁租一個房間給陳進財住,兩人成為室友。不過,陳進財有賭博習慣,屢次向顏翁借錢花用,2024年6月8日晚間,顏翁勸陳進財不要領到社會救助金就去賭,叫陳進財趕快還錢,兩人遂起口角。
陳進財在爭吵後心有不甘,翌(6/9)日清晨6點多找顏翁理論,隨後持剪刀、菜刀等尖物瘋狂刺殺,顏翁的頭部、頸部、腹部及四肢共出現297處傷勢,嚴重到引發出血性休克而死。陳進財犯案冷靜更換血衣、血褲,輾轉搭車逃回老家新竹的遊藝場,但他竟然繼續賭,後來自知難逃法網而打電話投案,並在路邊抽菸等警方逮人。
法院開庭時,陳進財承認殺人,卻瞎掰一套故事版本。他說,死者放高利貸,連颱風天都命他去乞討,還稱死者討債時動手推人,他一時失控才持刀刺往顏翁的「手部」。他活靈活現地描述,顏翁被刺時「左躲右閃」,導致他意外刺入顏翁的喉嚨和胸部,他還輕描淡寫地表示,自己準備離開前,顏翁站在原地說「會自己叫救護車」,沒想到他會死。
但他的故事漏洞百出,法院發現,死者後腦杓有10幾處刀傷,認定他是從背後「偷襲」,而傷勢也和陳進財所述的相差太遠,至於「放高利貸」也是瞎掰的。法院傳喚死者子女表示意見,家屬痛斥他毫無悔意,犯案後還刻意醜化死者,不值得原諒。最高法院今(2026)年6月間駁回上訴,陳翁判19年定讞,已入獄執行。
陳進財殺人後逃亡,最後在新竹城隍廟附近自首,他身穿羽絨服蹲在地等警方到來。資料照。翻攝網路
顏翁的一雙子女則對陳進財提起民事求償,兒子顏一立索討15萬4550元的喪葬費,另要求6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女兒則要求賠償54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一對子女共索賠1150萬4550元。北院開庭時,陳進財放棄答辯,全案採一造辯論結案。
北院審酌,陳進財只是顏翁的租客,卻因借貸糾紛心生怨恨,考量他砍殺顏翁的手段極為兇殘,導致顏翁和子女天人永隔,判陳進財須分別給付顏翁的子、女各500萬元精神撫慰金,至於顏一立請求的喪葬費也照准,加總後共判賠1015萬4550元。全案可上訴。
北院另解釋,顏翁子女在去(2025)年1月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但依現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證法》規定,民事的賠償金無須扣除該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