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淡水藥師下藥女大生驗出「強姦藥丸」!至今未遭行政處分 衛福部曝原因

    2026-09-16 16:57 / 作者 游騰傑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游騰傑攝
    新北市淡水區藥師涉嫌對女工讀生下藥,水壺檢體驗出俗稱「強姦藥丸」的第三級毒品FM2。該藥師目前遭羈押禁見,相關物證均由檢警扣押,衛生局因此尚未能就下藥等情事啟動行政處分。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今(16)日表示,新北市衛生局已發文與檢方溝通,完成相關流程。

    據了解,該藥師遭警方查獲後,否認將FM2投入女工讀生飲用的水中,並辯稱當時是為了「測試藥性」,另主張使用的是過期藥物,並不清楚為何檢驗結果會驗出FM2。面對檢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3項「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方向偵辦,藥師則要求檢警提出其涉及強迫或欺瞞行為的證據。目前該藥師仍遭羈押禁見,案件持續由檢警調查中。

    檢方目前調查認定,該藥師涉嫌犯下4項罪嫌,包括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罪。由於涉犯之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檢方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警進一步清查後,也發現疑有多名女性受害者,包括過去曾任職於藥局的女性員工,相關案件仍持續調查釐清。

    過去若遇到涉及性侵、性騷擾等重大違法情事的醫事人員,在相關事證明確的情況下,衛福部會要求地方衛生局依程序啟動懲戒或行政處分,避免司法程序曠日費時而影響行政處分時效。不過,新北衛生局至今卻未先做行政處分。

    劉越萍解釋,此案因涉案藥師遭搜索並羈押禁見,相關物證與資料目前均由檢警掌握,衛生局無法直接取得資料進一步調查;而行政處分的相關流程需要本人書面回覆,因此目前已由新北市衛生局發文與檢方聯繫,詢問進行相關流程。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游騰傑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