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針對「實質換屋自住者」的購屋貸款協處措施再度調整,出售原有房屋期限將由1年延長至18個月。李政龍攝
中央銀行今(9/8)日宣布,針對「實質換屋自住者」的購屋貸款協處措施再度調整,出售原有房屋期限將由1年延長至18個月,適用於2024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的貸款案件。此舉不僅回應近期市場反映「一年期限過於嚴苛」,也讓換屋族有更大空間完成交易,同時兼顧信用管制的政策目的。
央行曾於兩年前把換屋族切結書條款納入信用管制,要求換屋族需在一年內出售舊屋,才能維持房貸8成成數,若期限內賣不掉,銀行得將貸款成數從8成降至6成,並加碼利率。由於房市自今年以來交易量明顯降溫,陸續傳出不少換屋族面臨極大壓力,因成交緩慢,即便降價也難在一年內找到買家,甚至得籌措資金還款。
央行今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央行在去年9月20日實施第七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為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的資金規劃,已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的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
官員表示,
該措施實施近一年,根據統計第一戶的換屋時間約要2到7個月,第二戶的換屋時間約3到8個月,總共有700件,多數民眾已能順利換屋。不過,自今年以來,隨著房市交易降溫,近期接獲民眾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致無法在一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
官員指出,
截至目前為止,約有18件個案反映出售時間拉長或等待銀行排撥,央行向銀行徵詢相關意見後,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需求,並落實信用管制目的,爰調整換屋協處措施之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自去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問與答「購置住宅貸款」Q17及Q18。
央行同時提醒,銀行在借款人符合授信5P原則,即借款戶信用(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等五面向,以及實質換屋自住的前提下,協助支應換屋者的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