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3 07:00
台南一名陳姓警備隊長去(2025)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5歲少女,兩人產生情愫,在旅館發生性行為還拍片,被判2年、緩刑5年確定,遭移送懲戒。陳男主張擔任警職10年兢兢業業,還曾拿到打詐績效特優等殊榮,希望保住警職,懲戒法院斥他知法犯法,但考量他與少女家屬和解且一路認錯,輕判降兩級改敘。可上訴。
2026-08-28 15:37
知名「光澤醫美集團」爆發震撼全台的集體偷拍醜聞!集團營運協理陳志敏與資訊部主管唐詠傑等9人,涉嫌自2020起至今年3月間,於雙北8家分店診間與恢復室暗裝偽裝鏡頭,無差別竊錄逾300名消費者私密畫面,連4名未成年也受害。新北地檢署今(8/28)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600多罪起訴,陳、唐兩人分別被重求刑16年與14年。
2026-08-27 19:48
36歲的嘉義某高中教師李品澔,涉嫌假借關心名義誘騙學生至租屋處,並於廁所暗藏手機偷拍,共有10人受害、被側錄13次。嘉義地檢署調查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及《刑法》無故竊錄性影像罪嫌,將李男提起公訴。
2026-08-26 19:26
台北赤峰街知名文青咖啡店「阡日咖啡」去(2025)年爆出偷拍案,老闆徐維隆涉嫌利用偽裝成「芳香劑、電動刮鬍刀」的微型攝影機,偷拍員工、客人等至少20名女性如廁、洗澡或更衣的畫面,連去日本及韓國員工旅遊時都不放過。一審認定他犯41罪,時間橫跨8年,雖認罪賠償部分被害人15萬元,但全數被害人都表示無法諒解,士林地院今(8/26)日判他5年不可易科罰金之刑,另有3年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8-21 15:41
高雄陳姓男子去年5月以支付2萬元為誘因,向女子邀約視訊裸聊,結束後卻未付款便封鎖對方。女子報警提告,檢方另控陳男涉嫌側錄私密影像,但手機鑑識未發現相關檔案。高雄地院依詐欺得利罪判陳男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2026-08-18 18:16
新北林姓男子前(2024)年被未成年少女拒絕性行為,竟在U2電影館包廂逼少女全身脫光道歉,用手機拍下還揚言外流。一審重判林男7年6月,他嚇到上訴認錯,與少女談調解卻破局。二審考量他盡力彌補,改判關3年7月,另依恐嚇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但最高法院砲轟,第二次調解就是因為他沒到才不成立,發回高院更審。高院今(8/18)日更一審改判林男關7年。可上訴。
2026-08-18 17:10
桃園市一名人夫3年前察覺妻子行為有異,更發現妻子跟不明男子在名下度假屋約會,利用掃地機器人錄影功能抓姦,果然發現兩人親密擁抱、妻子全裸的畫面。人夫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獲賠50萬元;妻子則反控刑事「無故攝錄他人影像」,人夫近日被判5個月有期徒刑。
2026-08-14 19:22
11名兒少性犯罪的倖存者,走出泥沼向加害人宣戰,卻因太晚提告,被法律擋在門外。憲法法庭今(8/14)日認定,舊《刑法》第80條有關追訴期的規定,沒考慮到兒少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及時察覺受害,或被「家醜不可外揚」等錯誤觀念阻攔,而比成人存在更普遍的「延遲揭露現象」,因此判決違憲。憲法法庭將受理的13案發回原法院重裁,也特別說明,判決並非適用於所有兒少性犯罪。
2026-08-14 17:15
憲法法庭今(8/14)日認定,未成年性侵被害人的追訴權時效的舊法違憲,侵害人民訴訟權而違憲,至於立法院剛剛修正施行的新法仍有缺漏。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修法增訂的《刑法》80條,罪名已納入妨害性自主等,卻漏未列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法令,因此要求相關機關應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妥速通盤檢討修正相關規定,把漏洞補齊。
2026-08-14 15:14
憲法法庭受理13案兒少性犯罪的釋憲案,認定舊《刑法》第80條有關追訴權的規定,沒考慮到兒少通常無法及時揭露被害事實,從而過度限制了兒少的訴訟權,今(8/14)日判決違憲。另外,立法院雖於7月三讀修正《刑法》,規定兒少性侵害犯罪的時效從被害人「年滿20歲」才開始計算,但憲法法庭指出,新法漏列了「拍攝兒少性影像」的性剝削犯罪,相關機關應盡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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