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20:36
男性有服兵役之義務,不能逃避,就算沒收到徵兵通知也可能有罪。台中一名徐姓男大生,明知自己已經達服役年齡,徐男擅自搬離戶籍地,又未依規定申報實際住處,最後徵兵檢查通知無法送達,徵兵手續也因此中斷。台中市府依法函送徐男,法院審理後認定徐男有逃兵意圖,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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