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3/26聽完判決離開台北地院。廖瑞祥攝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判17年,瞬間成為台灣社會最大迷因與吃喝理由。一整晚河道上,盡是同溫層各方人馬曬出的食物圖,有快炒店開一桌的、有滿桌鹽酥雞的、有控糖尿卻在吃蛋糕的、有努力健身今天破例叫兩大片和牛牛排來加餐飯的,還有晚上揪攤喝17年威士忌的、用AI做監獄MV唱《當我們關在17》的⋯⋯。柯P摔麥搥桌怒嗆賴清德:「除了一個柯文哲,還有千千萬萬的小草!」結果沒看到幾隻小草聲援,卻看到滿河道的小市民在用食物慶賀,還有一堆在約時間開桌兌現刑期賭債的,法官判決不一定有助於社會信任與整合,卻實實在在的促進了一波餐飲消費,提升中小企業產值。
原定5點的國際記者會,一延再延到6點多才開場,通常這表示後台還有些說法一直沒喬定。柯文哲的說法憤怒加成,但了無新意,事前早可預期,一定是全盤的無罪抗辯,必然的提起上訴,然後一路劍指賴清德。
柯罵賴是希特勒,民進黨是共匪,如果真是如此,希特勒會用「長刀之夜」來對付政敵,不會有審判;共匪會把你不聲不響的逮起來,隨便安個罪名官宣,然後直接關到死,連家人都不知是死是活,怎會讓你出來開記者會?你見到過張又俠、何衛東、劉振立、苗華開記者會嗎?柯文哲的問題是,他太過迷戀威權與皇帝那套邏輯與價值觀,於是所有行事與判斷都照著這條路走,看再多書也沒用。
根本想法在柯常自稱的「朕」字裡京華城案追本溯源,是柯文哲先修理郝龍斌的台智光案,郝反擊京華城案才有問題,然後鍾小平與游淑慧兩位國民黨籍市議員去告發,這案子才落進檢方手裡偵辦的。
柯市長之所以認為他可以「裁決」或「賞」某個人容積率,而不是依法院判決,容積率給到560結案,根本想法就在他常自稱的那個「朕」字裡。皇上是天神之子,法律是管制俗人的,朕是可以繞過法律,或找些幫襯文人妖言惑眾繞過法律限制的,一切都只是「法律見解不同」,或說法問題。楊度都可以搞籌安會幫袁世凱稱帝了,咱只是賞點容積率,有何不可?守法官員不配合就換掉,膽小官員不敢簽辦,就開個委員會通過,反正朕要的東西,你們就得生出來,朕不想給的,你們不准要。宋徽宗搞花石綱,都可以拆橋破城門了,京華城只是行政管制與裁量,市府又不用出錢,叫什麼叫?
京華城案宣判,民眾黨支持者小草在北院外集結,力挺前主席柯文哲。陳祖傑攝。
京華城案宣判,民眾黨支持者小草在北院外集結,力挺前主席柯文哲。陳祖傑攝。
各方的捐款與競選經費的濫用也是一樣。朕的錢是朕的,人家捐給民眾黨與基金會的錢也是朕的,朕為什麼不能自由挪用?被柯挪用侵吞的錢有多少?照判決書,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與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款項共計6,134萬6,790元,又與李文宗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共計827萬1,095元,加起來共7561萬7885元,這還沒算小沈那210萬元。
判決裁定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眾望基金會挪用案),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共計8221萬7885元。這才是逼瘋柯P的判決,賺7千5、賠8千2,用盡心機手段忙惑那麼多年,算總帳卻要倒賠660萬,何況很多錢都已經花出去了,這8千多萬去那兒生啊?這比坐牢還殘忍,簡直刮骨吸髓,抄家滅門,令人痛心還更肉疼哪!柯P的心思跟崇禎很像,只有國庫的錢往朕的內庫(內帑)裡送,那有拿朕的內帑出去賑災的道理?財散人聚,財聚人散,聚斂多年,卻一夕清倉,士可忍孰不可忍啊!
司法判決vs.政治攻防等到出事,柯P一路操作都不是在司法上自證清白,而是在政治上交換博奕。在朕的眼中,從無啥司法獨立這種事,刑部判決有時還得送御前殿審,特別是高官貴冑的案子,那有刑官酷吏自行斷案,直接斬立決這種事?!所以,柯P與民眾黨一路指著賴清德罵司法迫害,政治上不是街頭鬧事、立院搗蛋,就是突然放軟,意圖交換。從頭到尾,甚至到判決下來,都還是指著賴總統罵,視司法案件為政治上的個人對決。
但這些指控,非但沒有自證清白,反而說明在柯P腦中,總統不但可以指揮檢調辦案,還可以指揮法官判決。他在判決前說:「判決書前一天還可以改。」正說明了他完全以政治攻防來認知法院裁判,完全不相信司法獨立。哪天他當了總統,鐵定覺得這是常規操作,不拿來玩玩實在太可惜了。
柯文哲在一審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表情憤怒嗆賴清德。李政龍攝
講個故事,總統可不可以用司法搞死政敵?可以,興票案就是例子,另個不成功案例是馬王政爭。但總統能影響的範圍,頂多達到檢調,手伸不進法院。興票案歷經10年,4個主任檢察官,十幾個檢察官接續查處,最後還是不起訴結案。搞政治很難阻止別人告你或用司法案件弄你,但你得自身做得夠乾淨,讓別人在司法上弄不死你。假案真辦,是一種新聞操作,但搞不動法院,進法院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鄭文燦案還不是被檢調弄得七七八八,但法院一審,是檢察官有問題,已經換了3個法官,這案子很難判得出來了。
帝王思想才在民主社會落到此境地說穿了,京華城案從頭到尾,都是柯P那種「政治掛帥」的心魔在作祟,那種只要得權,「朕」就可以做任何事的妄想,導致他做出一連串錯誤的決定。
當上市長後,傳統上對藍綠都在貪污的執念,甚至自己都信了自己的宣傳辭令,覺得藍綠都一樣爛。所以朕會覺得,他們都可以這樣賺,朕為什麼不可以?等出了事,又覺得朕是選過總統的人,現在又是第三大黨黨主席,地位與小市民們不一樣,所以應該享有特別待遇,所以可以視法律如無物,所以你們敢這樣判朕有罪,就是犯了天條,就是萬惡不赦,就是罪該萬死。就算最後三審定讞要進去蹲,朕也至少該享有阿扁總統一樣的待遇,獨立監舍,保外就醫,還能開直播、喊特赦。
朕沒有要找個真正大牌好律師來打二審,因為朕在極度不爽,朕不能選總統,但有的是時間,有的是方法,足以讓其他人選不上總統,甚至搞砸這整個國家。朕對法院判決還有一絲懸念的時候,還願意妥協;但當一錘定音,判決定案,那就沒啥好講的了,搞革命推翻政權,只差幾把槍了。
圖為今年2月黃國昌新北市長競選總部成立,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拿蔥造型吊飾以示支持。李政龍攝
柯P就是歷史書讀太多了,毛澤東的文字唸到瘋了,滿腦子帝王思想,才在民主社會環境中落到此種境地。如果腦袋清楚點,當年有此聲望,幹嘛搞政黨?開間公司,搞個宗教,法號「妙哲」之類的,發揮他能把一個政黨搞成邪教的天份,不是更能人財兩得,獨領風騷,繼續當他的「朕」?問題卻是,正是這個「朕」字誘使他走錯了路,做錯了事,選錯了人,還誤判了形勢,做了錯誤的應對。
他始終沒有認清,在民主法治社會,「政治掛帥」是一種魔咒,會讓人不知不覺中,羨慕起威權社會的那些領導者,甚至想方設法暗地仿效,連價值觀都在潛移默化中異化到對岸去,甚至的甚至,把整批組織成員都給洗了腦,變成一群太監。柯P不徹底放棄「朕」的幻想,就永遠回不到正常人的路上,也許,進監獄去當朕,演演《監獄風雲》或《刺激1995》,就是他最終的宿命。
*作者為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