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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卡分期買3C商品 3無良商詐騙139名大學生千餘萬被訴

    2023-12-13 16:38 / 作者 呂志明
    案發時檢警前往店家執行搜索。資料照。民眾提供
    開設電玩公司的林姓負責人,與公司紀姓店長、林姓自營商合謀,以無卡分期付款手法,詐騙台中市逢甲大學等9所大專院校至少137名大學生購買蘋果系列的3C產品,受騙學生最後背了分期付款債務卻拿不到商品,而林男等3人卻以此詐得千餘萬元,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在台中逢甲大學附近開設3C店的林姓負責人,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並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購買服務,另1名林姓男子則從事3C 產品買賣的自營業者。

    2022年3月間,林姓負責人找了自己公司的紀姓店長與林姓男子共謀,鎖定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吹噓可以向融資公司辦理「無卡分期」方式購買3C產品。

    他們謊稱可以先幫大學生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林姓男子自己的無效本票,可幫忙代為清償債務,藉以取信大學生後,再誘騙他們介紹更多的同學參加簽立「無卡分期」的購物合約。

    這些不明就理的學生簽約後,剩下的多數分期購物的債務即讓簽約之學生自行承擔,以此方式向資融公司詐得款項,並致學生受有債務承擔之損害,而學生卻拿不到他們所購買的3C商品。

    當這個事件在大專院校傳開後,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立即指派檢察官張富鈞指揮檢察事務官、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林姓負責人、紀姓店長、林姓男子等3人的犯罪手法有2大類:

    中部地區9所大學的學生遭集體無卡分期詐騙,警方查扣相關贓證物。資料照。民眾提供


    第1類是虛構「MacBook 筆記型電腦」交易,以每件交易可獲得5000元報酬,誘騙大學生先填妥無卡分期資料後,再拿出並非大學生購買的 MacBook 筆記型電腦與被害人合拍照片後,再將電腦回收,然後將照片上傳給融資公司,融資公司再核發每台分期購物金8萬4078元給林姓負責人的公司,林姓負責人取得款項後,分給林姓男子6萬元,紀姓店長每件可抽1000元,大學生則拿不到商品但卻背了分期付款的債務,這類受騙的大學生共有102人。

    第2類是以實體商品 iPad 平板電腦或 iPhone 手機交易,先以每件交易可獲得3000元至5000元的報酬,誘騙大學生簽約購買,等到大學生傻傻簽約後,再用話術先將商品交給林姓男子處理,林男則將這些商品自行轉售變現獲利,最後大學生拿不到商品,卻背上分期付款債務,這類受騙的大學生共有37人。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3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本件被害人數高達上百人、詐騙金額亦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被告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請予以從重量刑。同時聲請宣告沒收3人被告所得共計974萬3040元,以及林姓男子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

    另外,檢察官在偵辦期間,已針對3人的不法所得,依法請請法院裁定扣押被告3人財產,共扣得林姓負責人所有之財產,包含不動產現值約 980 萬元、車輛價值約 137 萬元、存款 81 萬 4066 元、查扣現金 58 萬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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