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許姓律師在網路上登廣告標榜是「勝率最高離婚律師」,並在主持的法務事務所網站上聲稱擁有30多年開庭經驗等。高雄律師公會認為,許姓律師文字宣傳誇大不實且涉及勝率,將她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警告」,並命決議確定後半年內自費接受6小時律師倫理規範研習,可提覆審。
高雄律師公會移送指出,30多歲的許姓律師在GOOGLE搜尋頁面刊登「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廣告,並於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官網以「在高雄深耕34年」、「集結高雄律師團隊、台南律師團隊、屏東律師團隊,擁有30多年開庭經驗」及「高雄律師最強律師免費法律顧問」等,涉嫌用誇大不實的文字推展業務及表示勝率,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將她移付懲戒。
許姓律師否認違規,強調架設官網、粉絲專頁委託廣告公司行銷時,有表明律師身分及法律事務所名字;等到有法律需求的民眾上網輸入關鍵字再點選官網、粉絲專頁等,然後被動等待聯繫,沒有主動電話聯繫或拜訪的行徑。她強調奉行規定,只是一時未盡到監督責任,發現有誤後,已馬上督促廣告公司下架標題並告知嚴重性,她希望,若律審會認為有處分必要,希望考量初犯給予從輕的「勸告」處分。
但律懲會認為,許姓律師以虛構年資標榜開庭經驗及最強律師等不實文字宣傳,足以讓社會大眾產生誤信並違反相關規定,因此有懲戒必要,但考量她事後修改廣告文字,決議應予「警告」,並於決議確定後半年內自費上課6小時學習律師倫理規範。可提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