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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鐘錶名店金生儀逃漏稅 負責人繳600萬獲緩起訴又被罰288萬

    2023-09-15 09:08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歷史最悠久的高級名錶經銷商金生儀鐘錶公司創始店。呂志明攝
    擁有百年歷史的高級鐘錶店「金生儀鐘錶公司」,找人頭充當公司員工,4年來涉嫌逃漏稅360多萬,台北地檢署從一張簡單的調解書,竟追出整個案情,老闆陳弘基認罪補稅並繳600萬元給公庫獲得緩起訴後,對於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還要罰他逃漏稅額0.8倍罰款288萬5430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陳弘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又再度被駁回。

    金生儀鐘錶公司創業於西元 1923年,創始店位在台北市當時最繁華的城中區。翻攝金生儀鐘錶公司官網


    依照金生儀金鐘錶公司官網記載,「金生儀鐘錶公司是台灣歷史最悠久的高級鐘錶經銷商,於民國十二年(1923年)日據時代成立,至今已有近百年的歷史,是標準的家族企業。 所代理的品牌包括:百達翡麗、勞力士、朗格、江詩丹頓、伯爵、宇舶、IWC、等價值不斐的名貴手錶。」

    一張調解書 揭開百年名店逃漏稅序幕

    然而會發現這家百年老店逃漏稅,則要從一個小故事說起。1名黃姓男子在2019年莫名其妙接到國稅局的補稅單,說他2016年必須補繳1萬6000元,稅單提到他曾在金生儀鐘錶公司工作,這部分的工作所得忘了補繳稅,黃男覺得莫名其妙,他從來不曾在金生儀上班,因此黃男申請調解,請1名退休的張姓老師幫忙,而金生儀則找了他們長期合作的記帳士事務所至美公司,最後雙方達成調解。

    依照調解程序,一旦達成調解,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書必須要送到法院核定,法院核定後會再將一份送往所在地檢署,台北地檢署負責的檢察事務官接到這份調解書後,原本依慣例存參就好,但他怎麼看都覺得很怪,這個原本看起來像是詐騙的案件,這麼大一家公司怎麼可能什麼話都沒說就賠錢和解,因此將這個怪事簽分他案,交由檢察官偵辦。

    檢察官收案後,發現完全沒有內容,就先發交警方先行調查,認真的警員調查後回函表示,全案只是一個誤會,雙方已經誤會冰釋,但檢察官發現裡面仍有怪異之處,因為黃男的筆錄竟提到,他突然想到曾經在金生儀公司上過班,曾經在街上幫金生儀發過傳單,他只是忘記了。

    對於這個忘記說,檢察官越看越怪,另外金生儀的顧客層都算是上流社會,怎麼可能用發傳單來形銷,不太合理,因此傳了黃男出庭作證,但黃男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怎麼找都找不到,而幫金生儀調解的記帳士則證稱,調解賠償黃男1萬6000多元,是因為當時忘了幫黃男辦理勞健保,而不是給他補稅的錢,因為他們都是發現金給員工,黃男每次都有簽字領錢。

    從補稅變成勞健保,問題似乎越來越奇怪,檢察官覺得當初將全案簽出來偵辦的事務官的感覺是對的,開始追查,最後又發現雖然調解書上寫著雙方調解金額是1萬6000元,但是幫黃男調解的張男卻說實際調解金額是26萬元。

    帳冊薪資結構 找出人頭員工

    另外,依照金生儀提供的帳冊,檢察官又發現金生儀的員工大都是老臣,但總有一批約20名左右的員工,都是與黃一樣拿基本工資,由於薪資結構完全不同,若黃男有問題,這20名左右領取基本薪資的員工是否與黃一樣有問題?更重要的是依照金生儀提供的資料,黃男每次領取的現金薪水,都是由人代領。

    太多的疑點需要釐清,檢察官傳了當初幫黃男代領薪水的男子黃朝琴,他到案證稱,他確實有幫黃男代領薪水,他是負責人力仲介的,與金生儀合作是找人幫他們在台北火車站附近發傳單。

    檢察官也傳了金生儀的負責人陳弘基出庭,一開始陳不到案推稱出國,但檢察官查了出入境記錄,卻發現開庭前後陳並沒有出境記錄,因此再傳陳出庭,陳最後到案,他說他確實有請工人發傳單做型銷,但都是請記帳士幫我處理,都是拿現金給記帳士發給這些發傳單的員工,他還信誓旦旦的說,記帳士絕對沒有A他的錢不辦事,因為他都有請公司的職員去台北車站監工,陳弘基還提供2名監工的會計人員名字。

    檢察官為了查到底有沒有發傳單一事,傳了2名金生儀的監工到庭,但2人卻證稱,他們從來沒有去監工過,由於2名證人的說詞,檢察官認為陳弘基說謊,再傳陳到案,追問他2016年時行銷費用,最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供陳參考,請他回去想清楚。

    負責人繳600萬獲緩起訴 又被國稅局罰款

    最後陳弘基決定認罪,檢察官認定陳男利用虛報人頭員工逃避營業稅,期間自2014年到2017年共計4年,漏稅金額達360萬元,決定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600萬元給國庫,同時要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補稅,繳陳弘基於2020年間繳交緩起訴處分金,補繳逃漏稅的金額後,因為被台北國稅局依法罰緩288萬5430元,陳弘基對於罰緩的部分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陳弘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法院判決上訴駁回。

    至於幫他逃漏稅的記帳士、至美公司負責人李美蘭、人力仲介黃朝琴、幫忙找人頭的馬嘉宏,多名人頭,則在陸續到案後被檢察官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罪起訴。李美蘭等人到案後大多坦承犯行,法官審理後就李美蘭的部分,判處應執行7月徒刑,幫忙找人頭的馬嘉宏、黃朝琴,各判處應執行刑5月,人頭則判處拘役30日至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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