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秉鈞和父母同涉詐助理費遭收押,他因此退選立委。翻攝張秉鈞臉書
基隆地檢署懷疑,原民進黨基隆市立委參選人、市議員張秉鈞和其父張錦煌、其母陳茹瓊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上月21日將3人聲押獲准,他退選立委,另委託律師向高院抗告拚交保。不過,高院合議庭採納原審見解,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審酌地院裁定並無違誤,今天駁回抗告,張秉鈞確定收押2個月。
基隆地院以張秉鈞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 5 條第1項第2款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認為張秉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 1 項第 2、3 款之羈押事由、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高院審酌後,認為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也不採信張秉鈞所辯情節,認為他的抗告無理由,據此駁回,裁定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