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到北檢開庭時曾釋出和解善意。資料照。侯柏青攝
《聯合新聞網》去年8月22日下午刊登匿名報導,指稱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向習(近平)誇口,已買通島內大批軍政高層」,還稱「只要台海戰爭爆發,島內力量就會積極策應…習對此也深信不疑」,洪秀柱怒告撰稿的李姓編譯(已解僱)。台北地檢署追查後,發現李女沒有消息來源,加上未經合理查證就刊登,今天將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檢方查出,李女為《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採訪中心國際組編譯人員,除負責翻譯外電新聞,亦負責在《聯合報》經營的《聯合新聞網》撰寫即時新聞,擁有使用《聯合報》公司編務系統直接發布即時新聞到《聯合新聞網》的權限。
檢方查出,李女在去年8月22日下午3點48分,在《聯合新聞網》刊登一篇標題為「消息人士:李上習不下已成定局 兩岸更可能開戰」的報導,內文則提到「洪秀柱等人向習(近平)誇口,已買通島內大批軍政高層」,另指稱「只要台海戰爭爆發,島內力量就會積極策應,台海戰爭就會變成月光下的和平進行曲,習對此也深信不疑」等。
洪秀柱主張,該篇報導不實指控她「通敵」,氣得到北檢提告;而《聯合新聞網》不但在第一時間下架報導,也向社會大眾及洪秀柱道歉,並呼籲外界不要轉傳,李女則在去年9月2日遭解僱。
檢方傳訊李女說明,她向檢方指稱,當時收到來自中國方面的電子郵件,她不曉得對方的身分,她加上「消息人士」為來源將內容稍加潤飾後,就全文照登,她承認出刊前未向洪秀柱查證。
據悉,洪秀柱今年到北檢開庭時大方釋出善意,表示只要對方向她道歉就願意和解,不料卻碰了軟釘子。
洪秀柱出庭後不解地向記者表示,「既然登了我,沒有關係,跟我道個歉,表示不會再有這種事情發生…記者就是打死都不能夠講消息來源,那也就算了,最起碼她應該跟我道個歉…可是她表示,願意告訴我消息來源,但條件是,我必須賠償她被解僱的損失及精神損失…叫我要賠償她,這不是很好笑的一件事嗎?」
洪秀柱感嘆,「如果她是這種態度的話,我就不能撤告了,我是一個公眾人物,因為這樣就撤告,不就坐實她講的話是對的嗎?!」
由於李女反過來要求「有條件和解」,導致雙方和解破局,檢方認為李女無法交代消息來源,加上未經合理查證就刊登報導,遂將她依《刑法》加重誹謗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