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檢察署。取自新竹地檢署臉書
新竹縣芎林鄉民代表選舉驚爆賄選案。某邱姓候選人涉嫌於今年4月至10月間,以每月或不定期贈送價值280元白米及500元現金方式向選民買票。新竹地檢署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發動搜索約談,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邱姓候選人與謝姓樁腳涉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竹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該名邱姓候選人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涉嫌定期或不定期交付白米與現金給轄區選民作為賄選對價,藉以尋求選民投票支持。
檢察長柯宜汾立即指示主任檢察官邱志平統籌規劃,並由專責轄區檢察官陳俊霖主辦,另協同劉汶渝、徐瑞晟、李姿儀、陳柏維及李羿萱等多名檢察官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11月4日新竹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第四大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橫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兵分2路執行搜索,查扣現金1萬7080元、10斤裝白米5包、手機2支以及帳務資料1批等關鍵事證。
專案小組同時拘提邱姓候選人及謝姓樁腳到案,同時通知選民20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邱姓候選人與謝姓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涉案情節重大,且有羈押的事實及必要性,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