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紅酒涉幫夫買票,台中和平區長候選人之妻與樁腳遭羈押禁見。圖為台中地檢署。呂志明攝
台中市和平區陳姓區長候選人之妻子李女,涉嫌發送市價約250元的紅酒給當地具投票權選民買票求支持。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昨(11/2)日兵分9路執行搜索,並通知7名被告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李女與劉姓椿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候選人之子陳男諭知25萬元交保,陳姓候選人及選民則限制住居或請回。
台中地檢署指出,李女為陳姓區長候選人配偶,同案被告劉男則是李女親戚且在和平區經營雜貨店。李女將每瓶容量750毫升、市價約250元的紅酒交付給劉男,再由劉男於2026年5月、6月及9月間,分送給多名具投票權選民,並於交付時當場請託投票支持該特定區長候選人。
台中地檢署接獲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報情資後,由檢察官高靖智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刑事警察局偵六大隊、台中市刑大、和平分局、一分局、六分局及台中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昨(11/2)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9處所搜索,當場扣得紅酒、競選帽及手機等證物,並約談7名被告。
檢察官連夜訊問後,認為李女、劉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案被告陳男則諭知25萬元交保,其餘相關被告均諭知限制住居或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