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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旬老翁闖紅燈未讓行人樣樣來 台南分署扣押薪資存款終清償

    2026-10-22 20:04 / 作者 呂志明
    7旬老翁闖紅燈未讓行人樣樣來,台南分署扣押薪資存款終清償。圖為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提供
    一名74歲莊姓老翁因頻繁違規,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開罰36筆罰單,總金額達7萬7900元,因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接獲案件後,啟動強力執行措施,陸續採取扣押存款與薪資等手段,逼得老翁及其家屬分期並全數繳清欠款。

    莊姓老翁在2022年至2025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貨車,違規行為高達36筆。違規項目包含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且肇事致人受傷、行駛高速公路違規使用路肩、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停車、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以及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等情況。

    此外,他還被查獲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行駛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紅燈右轉、超速與闖紅燈,嚴重威脅用路人生命安全。

    其他違規行為更包含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不緊靠道路側停車,以及行駛高速公路行車速度低於規定最低速限未滿20公里等。各項違規事實均經交通局依法裁處,但莊男長期無視罰單,案件最終依法移送至台南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於2024年8月間收案後,隨即查核老翁財產狀況,發現其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債權,成功扣得7130元並交由台南市交通局收取。隨後再查出莊男有薪資所得,續發執行命令扣押薪資,莊男才隨即清償1萬6670元。

    執行人員於2026年1月間再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此次僅扣得1815元。莊男家屬隨後主動出面,代為向台南分署申請分3期繳納,並先後清償1萬9000元。直到2026年9月間,執行人員再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家屬收到通知後隨即前往分署繳清剩餘欠款。

    台南分署特別呼籲,為確保廣大用路人行安全,將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持續加強執行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法》、《公路法》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若有經濟困難可申請分期,拒不繳納者必將依法強力執行。

    道路交通安全關乎每位市民的生命財產,遵守法令不只是維護自身荷包,更是對社會大眾的安全承諾。用路人應養成良好駕駛習慣,萬一收到罰單也應按時繳納,切莫等到財產被扣押甚至影響家人,才悔不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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