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期間為錢竟將軍事機密賣中國,台高檢署起訴4人求重刑。圖為台灣高等檢察署。廖瑞祥攝
原在憲兵單位服役的李姓校級軍官,與森姓空軍女士兵,因缺錢花用,竟被中國情治人員吸收成共諜,將多件國軍軍事機密賣給中國,並透過蔡姓現役海巡人員與尤姓退役軍人利用虛擬貨幣洗錢,4人因出賣台灣獲取不法的利益達182萬元,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4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等多項重罪,予以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同時在今(10/19)日將在押的李、森2人送審台灣高等法院。
檢方調查指出,李姓校級軍官、森姓女士兵在服役期間(現已退役)明知身為國軍軍人應效忠國家,竟因需款孔急,分別自2024年3、4月至2025年8月止、2023年10、11月起至2025年3月止,違背職務刺探、收集、洩漏並交付多件國軍軍事機密資料給大陸地區,藉此牟取不法私利。
森女為了隱匿犯罪所得,找了在海巡服役的蔡姓尉級軍官幫忙,蔡女明知森女從事洩密敵國的犯行,竟提供自身帳戶給她使用,幫助其收受大陸地區給付的洩密報酬。
1名尤姓退役軍人,因為之前曾經因洩漏、交付機密軍事資料而遭起訴,這回卻成為中間人,自2024年3月間至同年10月止,利用名下的虛擬貨幣錢包,負責接收大陸地區人士給予的虛擬貨幣,在取得虛擬貨幣後,自行向幣商結售變現,再依大陸地區人士指示,將款項分別存入李姓退役軍人及蔡女的帳戶。
由4人組成的賣台集團,因為洩漏國軍機密及幫助洗錢的獲利,依統計顯示,李姓校級軍官獲利88萬4000元,森姓女士兵與蔡姓海巡軍官共獲利51萬5000元,尤姓退役軍人獲利43萬403元。
台高檢署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軍事安全總隊組成專案小組,日前發動搜索約談,將李男、森女收押禁見,尤男、蔡女各以10萬、5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4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洩漏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罪、《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國家安全法》洩漏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刑法》洩漏國防機密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交付賄賂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犯罪事證明確。
檢察官審酌,李姓與森姓被告案發時均為國軍軍人,蔡姓被告則為公務員,本應知悉國家安全重要性。當前兩岸關係緊張,面對大陸武力威脅,3人竟為私利背棄忠誠義務,洩漏足以損害國家與國防安全之機密給大陸,對國家安全影響極為重大,行為危害深遠。
尤姓退役軍人先前就曾因洩漏軍事機密遭起訴,如今竟重蹈覆轍,接續接受中國地區新管道獲取財物,甚至成為本案洗錢運作不可或缺的角色,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檢察官考量全案對國安造成嚴重危害,建請法院對4名被告均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