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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緝毒神與北市科偵隊長洩個資牟利 師徒2人涉貪延押至12月

    2026-10-15 07:44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前隊長陳冠良。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市刑警大隊前科技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偵辦案件欺騙長期合作的檢察官查詢非關案件的通聯紀錄、再交給轉任房仲的昔日警界師父吳政祐,至少有上百筆個資外洩,不法獲利疑達百萬元。由於陳、吳2人羈押期滿且仍有事證待釐清、羈押事由未消滅,台北地檢署日前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獲准,2人押期將延長2個月至2026年12月15日。

    檢警深入調查發現,吳政祐於2024年3月間,疑似為了處理都市更新案件亟需取得相關住戶資料,因而找上當時已升任北市警科偵隊隊長的徒弟陳冠良。陳男為避開警政內部系統查詢紀錄,並省去向電信公司調閱通聯的費用,竟打起長期合作檢察官的主意。

    陳冠良利用檢方多年來的信任,在向檢方報請指揮偵辦其他刑事案件時,暗中在卷宗內挾帶數名與案件完全無關的民眾個資,藉由檢方專用系統成功套取資料,每筆以1萬元價碼販售。檢警初步估算,以此種「包裝案由」手法外洩的民眾個資高達上百筆。

    這起神祕的洩密案之所以曝光,源於友軍單位在偵辦一起詐欺案時,意外在被告手機內發現檢察官查詢通聯紀錄的痕跡。承辦人員向該名檢察官求證,檢察官轉而追問陳冠良,陳男自知紙包不住火,才主動向台北市警察局自首。

    北市警局隨即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8月15日發動首波行動拘提陳冠良與吳政祐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2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且有串證與逃亡之虞,於8月1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由於2人押期屆滿且羈押事由未消滅,日前法院已裁定延押至12月15日。

    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更發現,吳政祐取得個資後,還轉手傳給曾經營地下錢莊的男子黃和彥。檢警於9月22日發動第二波搜索拘提黃男,檢察官訊後也於9月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正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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