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登記擴大營業遭罰25萬,台南電玩負責人存款被扣押後繳清。圖為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翻攝臉書官網
55歲薛姓男子經營電子遊戲場,因未依規定於事前辦理變更登記即擅自擴大營業面積,遭台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查獲,經經濟發展局重罰25萬元罰鍰。薛男因逾期未繳納,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扣押其銀行存款後,薛男隨即赴分署全數繳清。
這起案件源於2026年間,台南市政府各機關特定行業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發動稽查,發現薛男經營的電子遊戲場場地面積與登記不符。薛男未事先辦妥變更登記就擴大營運,已明確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隨即依法進行裁罰。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接獲移送後,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裁處薛男新台幣25萬元罰鍰。然而薛男在收到處分書後遲遲未繳納,經濟發展局遂於2026年7月將全案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收案後展開調查,掌握薛男名下有金融機構存款可供執行。
台南分署隨即核發執行命令,強制扣押薛男名下的存款債權。薛男接到銀行通知與執行命令後,意識到無法再拖延,便主動前往台南分署報到,現場將欠繳的25萬元罰鍰全部清償完畢,全案順利執行終結。
台南分署提醒,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業者辦妥登記後應申請營業級別證,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級別、機具、負責人、管理人及營業場所地址與面積。若登記事項有所變更,必須於事前辦妥變更登記才可營業。
分署強調,若未依規定事前辦理變更登記,負責人將面臨《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被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更得按日連續處罰。業者切勿抱持僥倖心理以身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