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帶小三回家過夜,正宮提告求償。示意圖。資料照片
一個財團法人董事長和正宮妻子結婚近40年,但是妻子在出國期間,董事長竟然直接把一名證券女營業員帶回家過夜,妻子得知後氣炸並且檢查車子行車記錄器,竟然拍到雙方前往摩鐵開房間,甚至直接在路旁擁吻,甚至車內兩人還大膽談論「生理期快結束」「抱一下、親一下」「只想被你襲擊」等曖昧話語,正宮提告求償,最終盼董事長、小三應連帶賠償6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董事長元配素華(化名),3年前就發現丈夫與一名年輕證券女營業員有曖昧情愫,董事長下跪認錯並保證不再犯,素華才選擇原諒。
本以為丈夫會學乖,素華發現某次自己出國期間,透過家中監視器意外發現,丈夫又帶著小三返家過夜,且在行車紀錄器發現2人相約去汽車旅館休息,甚至還露骨大談「生理期快結束」「抱一下、親一下」「只想被你襲擊」等曖昧對話,甚至就在停車在路旁大膽親嘴。
對此,董事長表示與女營業員是多年好友,兩人被拍到回住處過夜、路邊擁吻,董事長辯稱是屬於正常社交範圍,並未踩紅線,更質疑正宮是以不法手段取得行車記錄器畫面。
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配偶身分法益仍受憲法及民法保障,且元配取得行車紀錄器並無使用強暴脅迫手段,符合比例原則,具有證據能力,認定2人私密言談、擁抱親吻及前往摩鐵開房等行為,足認已嚴重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與幸福,審酌雙方資力、侵權行為態樣及元配所受精神痛苦後,判董事長、小三應連帶賠償6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