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示意圖。翻攝Pexels
日前新北市發生某藥師涉嫌下藥企圖性侵女工讀生的案件,沒想到類似情況也發生在高雄某間公司。根據調查,蘇姓男子是某公司負責人,涉嫌以藥劑連續迷昏2名外籍女子並強制性交得逞,落網後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蘇男甚至辯稱自己只是「尋花問柳」、家有年邁雙親必須照顧,法官痛批他已經被警方調查時仍對第二女繼續下藥,駁回具保停押之聲請。
檢警調查,蘇姓男子身為一家企業負責人,卻涉嫌以藥劑迷昏被害人後強制性交。檢方認定其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今年5月2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3個月獲准,並於8月29日起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沒想到,蘇男受不了關押,透過律師聲請具保停押。他在聲請狀中極力為自己開脫,辯稱自己僅是一般「尋花問柳」,並非十惡不赦,且家中尚有年邁父母需要扶養照顧,案發後也積極想尋求管道與被害人和解,願意配合定期報到等替代處分,請求法官准予交保。
橋頭地院合議庭審理後,直接打臉蘇男說法,法官指出,蘇男被起訴的2次犯行,是在短時間內接連犯下手法極其相似的性侵罪行,絕非偶發性或單純的一時失控,而是具有「數度物色尋覓被害人進而下藥性侵」的惡劣慣性。
更讓人傻眼的是,檢警已經針對第一名女子受害立案調查,蘇男也明知自己被查卻仍處心積慮對第二位被害女設局下藥性侵,惡性極為重大。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與保障女性人身安全,合議庭認定繼續羈押的理由與必要性依然存在,依法裁定駁回蘇男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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