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畢書盡。資料照。李政龍攝
歌手畢書盡(Bii)不滿前吳姓女友在網路指控他「劈腿、動手、棄養小狗」,並遭5名網友轉載議論,氣得提告6人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畢書盡身為公眾人物,其私德屬可受公評事項,被告言論尚屬合理評論,今(9/14)日將吳女等6人全數處分不起訴。
這起撕破臉的司法風波,源自兩人長達8年的感情糾葛。畢書盡與吳女於2019年分手後,隔年西洋情人節畢書盡便閃婚另娶他人並生女。當時吳女曾公開發文心碎致意,友人更爆料她曾遭半夜趕出家門,為兩人關係埋下未炸的炸彈。
這顆未爆彈在2024年底徹底炸開。當時畢書盡先是面臨前東家索賠3000萬元的合約風暴,緊接著網路上爆出連載文章,矛頭直指他私生活「動手、劈腿」,吳女隨後亦公開指控他將兩人養的寵物當作垃圾丟給他人處理、不聞不問。
面對排山倒海的指控,畢書盡當時曾發表千字長文強烈反擊,捍衛現任妻子絕非小三,並駁斥爆料全為虛構小說。為維護名譽,畢書盡在2024年11月決定走法律途徑,將前女友及5名附和留言的網友一併提告。
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畢書盡作為高知名度的流行歌手,其品行操守自帶社會示範效應。吳女將親身經歷訴諸公眾,網友則是基於事實進行討論與摘要,並非無據謾罵。
檢方強調,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評論即便令人不快,只要非恣意詆毀,就不構成犯罪。不能單憑提告者的主觀感受遽以論罪,因查無其他違法事證,將吳女及5位網友全都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