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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涉潑松香水燒死配偶!法官認定「高度逃亡可能」延押2個月

    2026-09-03 17:43 / 作者 中央社
    橋頭地院。翻攝臉書
    尤姓男子1月涉嫌在配偶身上潑灑松香水並點燃致其身亡,經橋檢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橋院裁定羈押,因尤男羈押期將屆滿,經橋院審理,認羈押原因仍存在,裁定尤男延押2個月。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提到,尤男涉嫌於1月2日凌晨自高雄市租屋處外出,購買1罐松香水及1袋木炭後返回,進入配偶房內並將房門反鎖,隨後將松香水潑灑在配偶身上及床鋪上,並點燃松香水,其配偶因遭火燃燒而喊叫。

    檢方調查,尤男當時僅站在近門口處,火勢蔓延並產生濃煙,導致尤男及其配偶吸入大量濃煙及一氧化碳,兩人均呈現昏迷狀態,尤男經同住親人破門拖出,由救護車送醫急救,其配偶則因大火身亡,住處則因燃燒造成塌陷等情形,無法繼續供人居住。

    檢方認為,尤男涉犯殺人、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6月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案件移審橋頭地方法院,當時法官認為尤男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6月5日諭知羈押,其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橋頭地方法院裁定書提到,尤男否認犯行,有藉詞脫罪以趨避刑事制裁的明顯動機,再考量尤男於密閉空間內放火,於案發當下與被害人同在屋內,有藉此極端手段躲避刑責的可能,可認定其有逃亡以規避審判或刑罰執行的高度可能性。

    法官認為,依目前訴訟進行程度,難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定期報到、科技監控等其他侵害較小手段,代替羈押執行,裁定尤男自9月5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未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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