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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櫻花妹淘金案外案!戰堂大哥淪馬伕 載日女兩天狂接客賺20萬自己僅分7800元

    2026-08-26 12:14 / 作者 呂志明
    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exels
    竹聯幫戰堂吳姓大哥,雖在性侵囚禁案中獲不起訴洗刷冤屈,卻因扣案手機被檢警掌握「案外案」!台北地檢署查出,吳男與跨國應召集團合作擔任馬伕,於去年八月間專車接送日籍女子Yuki在大台北頂級飯店密集賣淫,兩天內集團海撈近20萬元,吳男僅獲利7800元。全案經北檢偵查起訴後法院依《刑法》第231條「共同犯媒介性交營利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指出,吳男與微信暱稱「L-沒回請來電」、「洛」等應召集團成員合謀,由吳男駕駛自用小客車負責「機場接送」與「旅館接送」。去年8月5日就在送走2名提告日本女子後,吳男又前往桃園機場接到剛入境的日籍女子Yuki,隨即拍下其身材影片上傳至微信群組「秋葉」供嫖客揀選。

    隨後兩天,吳男載著Yuki瘋狂趕場,行程遍及雙北各大高級摩鐵與飯店:

    8月5日晚間9點:沐蘭汽車旅館(交易費2萬5000元)。
    8月5日晚間10點:柯達大飯店永和店(交易費2萬元)。
    8月5日深夜11點42分:北投麗禧溫泉酒店(交易費3萬4000元)。
    8月6日下午1點:二度前往沐蘭汽車旅館(連續兩次交易,各收取1萬7500元、5萬元)。
    8月6日晚間7點:薇閣精品旅館林森館(交易費2萬元)。
    8月6日晚間9點:北市南京東路五段(交易費2萬元)。


    Yuki短短兩天瘋狂接客,應召集團海撈近20萬元,但擔任司機的吳男卻過得十分苦哈哈。根據其手機對話截圖,吳男首日因接機加上加班到凌晨4點,僅領到4500元馬伕費,翌日則分得3300元,兩天辛勞僅獲得「不法所得7800元」。

    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吳男不思正途,擔任馬伕助長性交易風氣,嚴重扭曲社會價值觀;但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大專肄業等情狀,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沒收其犯罪工具 iPhone 16 Pro 手機及不法所得7800元。吳男大費周章幫色情集團當司機,最後僅拿不到8000元卻得面臨5個月刑期,可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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