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經營祭祀用品零售與庫錢代燒的天昊公司,為省下高昂的廢棄物處理費,竟由股東劉筆明指使員工張敬亭,長期將焚燒庫錢產生的灰渣廢棄物隨機載往山區傾倒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嚴重戕害自然環境,甚至危及大台北飲用水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2人均求處4年以上重刑,天昊公司亦被求處500萬元罰金 。
檢方調查指出,天昊公司以「東丰金爐」名義對外承接殯葬代燒業務,長期產生大量飛灰與底渣 。劉筆明為避開每公噸高達1.8萬至3.5萬元的合法處理成本,以每車8000元代價指使張敬亭偷倒 。張男則以帆布遮蓋貨車,趁凌晨駛往荒郊野外,將裝袋灰渣隨機推下邊坡,並拍照傳至LINE工作群組領賞 。
這起跨區環保犯罪之所以曝光,是因為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在多處山區巡查時,陸續發現大量的非法廢棄物 。新北環保局隨即會同保七總隊與新店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透過調閱沿線監視器與「雲龍軌跡系統」比對車牌,終循線掌握張男偷倒的犯案軌跡,將相關涉案人員一網打盡 。
檢方審酌,被告等人棄置地點遍布石碇、新店等山區,鄰近大台北水利設施與集水區,毒灰渣破袋滲透將嚴重污染水源 。且天昊公司經稽查輔導仍罔顧法紀,犯後清理回復原狀代價極高 。檢方除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與車輛手機外,更對兩名被告求處4年以上重刑,對公司求科500萬元罰金,以資懲戒 。